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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起从农村出来。
一起去的工地。
他们没技术,都当了小工。
每天的活是搬砖和水泥,推着泥浆往脚手架上送。
那活计又脏又累,每天下来他们都不想吃饭,只想找个地方躺着。
一天他累了去厕所躲一会,那知他蹲着蹲着就打起了瞌睡,差点没掉进去。
一年下来,该回家过年了,老板突然找不到了,领头的给每个人发了一张欠条。
大家像疯了似的到处找,哪里也找不到。
第二年春天他无论如何也不想去了,托人找了份饭店学徒的活。
他希望百富也去。
但百富却像着了魔,非去不可。
“我不是非要干这个,但那龟孙子得把欠我们的钱还给我们。
奋进,你去饭店先干着,占着位,等我把我们的钱要回来就去找你。”
百富这一去就没回头。
肚子里咕咕叫了,但他仍旧不想吃饭。
奋进想着自己,自从去了英家菜馆,学起了厨师,就很少和正常人一样一天三顿的吃饭了。
在家里时早饭一般都是七八点钟,而饭店都是十点,午饭,别人十一点半,他们在忙,……这时是他们一天当中最忙的时候。
奋进记得,有一回忙得满厨房转,他晕得都吐了,几天都吃不下饭去。
别人的晚饭是下班以后,他们要推到十点,如果客人多的话,还要往后推,太晚了吃不下的日子比比皆是,所以好多厨师都有胃病。
细数起来,从那次和英百富告别去英家菜馆已经整整二十年了。
想一想自己,倾尽了自己所有的精力,得到了什么呢?仅只一个家庭的平常生活和一套最小房子的首付,还是英百富照顾自己给了便宜价的。
命运真是个难捉摸的怪物,当年他们分手的时候,谁能想到会有今天的呢?他英百富腰缠万贯,而他,还是一个月月拿人家工资看别人脸色、唯别人是从的打工仔。
而今天,他因为贪图多得五六百元的工资,将自己卖给了一个什么也不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姑娘。
他要给她的饭店动脑筋,要伺候她,还要去给她解决难题。
装修是如此,谈赠酒也是如此,他都做了。
可本该她自己做的,她不愿得罪人的事也推给他。
只她一个倒罢了。
她毕竟是这个饭店的法人。
但那个人模狗样的贾雪算什么,她凭什么给自己撂脸子?
奋进冷笑了几声。
突然间,奋进的手机响起来。
这是谁呀,愿意在他最心烦的时候跟他聊几句。
一个陌生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