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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练过祖传格斗术,力气也大,出手也准确狠辣,能够一个人活下来,不会两下子,在这个以实力为尊的星球,早就尅屁着凉完蛋了。
大个子从地上爬起来,眼睛充满怒火,就要扑上来。
林志挥挥手中的匕首说道:“唉,兄弟它的名字叫屠夫,明白吗?你冲上来正好一百八十人死于它的刃锋下!
你温暖鲜红的血液是它的最爱。”
大个子明显被吓到了,看着有持无恐的林志,眼睛有愤怒变成恐惧,像他这样没接受过教育,念过书的蛮夫,都靠本能做事,欺软怕硬是他的通病。
其实林志也捏了一把汗,虽然武功不错,可是到现在一个人也没杀过,内心也很虚,不过表面那种杀人不眨眼的样子吓坏了大个子。
“好吧!
我给你找,说好十个铜币!”
大个子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个人不好惹,他的钱可是要拿命来换的,他可不想死,虽然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可是晚上那些捡垃圾的女人就成他的玩物。
林志满不在乎点点头,学着流氓的百无聊赖样子,朝匕首吹口气,插在腰间。
大个子额头冒汗,一路小跑回到捡垃圾的人群里。
扯着嗓子大叫着:“兄弟姐妹们,有谁找到一件水晶项链,我给他一枚铜币,快啊铜币正像我们招手呢!”
人群里立即响起了欢呼,一个小个子,瘦得皮包骨的中年人,光着膀子,穿着破烂的短裤,一条巨蛇在胯下晃动着,他放声大笑:“项链是我的,一定是我的,天火星神会保佑我的,我记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喝过麦酒了。”
一个身材肥胖的女人,一头乱发粘了菜叶杂草,衣服穿在她身上明显小了,而且扣子几乎都掉光了,肥大rufang几乎整个露出来,上门都是污垢,一些新鲜的黑手印,大小不已一看就是新留下的。
她扭动同样肥大的屁股,跑到大个子身边说道:“公牛,我找到了,你看是不是它。”
附近其他捡垃圾的人,有男有女都好奇的围上来。
这里的人都弱不禁风,瘦骨嶙峋,女人和公牛是个另类,公牛仗着自己有把子力气,每个人的食物他克扣一点,女人给没个男子服务,换取食物,而且她的技术很好,也从不浪费一点精华,在这里你看不到阳光和理想,只要活着什么都不重要。
大个子眼睛一亮说道:“臭娘们快拿过来,我看看。”
肥胖妇女喜笑言开的摊开手,脏兮兮的手里一件古铜色的吊坠躺在哪里,坠子有核桃大小。
是一件不知名的金属,上面都是古怪的字体。
附近的人没有一个识字的,也没有一个见过水晶项链的。
公牛兴奋夺起来,在肥胖女人肮脏的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说道:“臭娘们你真幸运,晚上我找你。”
然后一路飞奔朝林志方向冲过去。
“一个铜币……”
女人大声提醒,生怕大个子忘记了。
“你看我已经找到了!”
大个子晃晃手中吊坠。
林志刚想说不是,突然被晃来晃去的吊坠吸引住了,上面铭刻文字,和自己祭坛上面的文字虽然不一样,但是给人一种灵魂的战栗。
那些捡垃圾的人是无法感受到的,她们是普通人,而林志不同每次他把秘密传回远古星域,就会获得一种力量,那种力量他还不知道怎么用,只是在自己下腹丹田存储着。
一开始吓了他一跳,这样积累下去,会不会把自己撑暴啊,后来发现的这股力量并没有危害,而且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强壮,体力恢复力也增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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