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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血总是热的 第八章 清晨时分的枪声(第4页)

谢武说道。

乔小龙和许志强也同意,他们这些天都憋坏了,一个枪子都没放。

“好,那就打他一仗。

但这一仗要打得干净利落。

白狼分队正面埋伏,黑狼分队在左。

苍狼分队在右边,等敌人进入伏击圈再打。

军官由白狼分队的狙击手负责,持火箭筒的由黑狼分队地狙击手负责,必须在第一时间解决掉。

其他目标分配到每个人,决不漏掉。

听明白了吗?”

“明白!”

三人答道。

敌军从山脚下正往上爬。

大多光着脚,个子都比较矮小。

长得黑瘦,但看上去动作很灵活。

“听我命令!等敌人上了山进入伏击圈再打,狼眼负责那个军官,獠牙对付那个手持火箭筒的,狙击副手同时开枪。

其他敌军共有27人,前面9个由白狼分队负责,中间9个和后面9个分别由黑狼和苍狼分队负责。

各队火力手要压制住对方。

我开枪时大家再一起动手打,不要打打草惊蛇喽,听明白了吗?”

李思明在话机里命令道,这是他们的第一仗,他必须要取得完胜。

“明白!”

众人答道。

敌军还在山腰磨蹭,放佛要考验狼牙部队的耐性似的。

狼牙队员都耐心的卧在草丛棺木中,身上批着伪装,徐风自信没有人能轻易地看出自己的伪装,在平时的训练中他的伪装术也曾得到专业教官地夸奖,他原本也是知青,不过他是在陕西当知青,在当地跟李思明有些相似,他以枪法而闻名,所以部队征兵时带队军官一眼看重他,于是他成了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历任班副、班长、副排、排长。

据他说,他地枪法是因为当知青时嘴太馋,时不时用弹弓偷袭村里养的鸡而练成地。

与带兵相比,他更喜欢枪,只是很少有实弹射击的机会,本来他是不愿来狼牙的,但是当听说道了狼牙可以随意打枪的时候,他立刻高高兴兴的来了。

来道了狼牙,他立刻喜欢上了,不仅每天都有足够地子弹供他消耗,还学道了自己以前闻所未闻的狙击知道。

所以立刻要求当狙击手,因为这种远距离一枪毙命地感觉实在太爽了。

他的代号叫“獠牙”

,是狼攻击目标时的主要武器,可以想象一直狼的凶狠,就在于张开锋利的獠牙,一口咬住猎物的喉咙,让猎物立刻血液流光而死。

敌军终于上来了,但他们似乎有点累了,爬得有点热,松散地站在山脊的尽头凉快。

徐风将狙击步枪的瞄准镜的十字线套上了那名肩背着火箭筒的游击队员。

他可以清楚地看到对方的脸上有一道疤痕,看上去像是子弹留下的。

虽然早就在射程范围,他绝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击毙对方,但那样无疑会打草惊蛇。

徐风并不着急,他有足够的耐心等待着对方进入伏击圈。

大约十分钟后,敌军军官呼喝着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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