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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跟友人诉说我前半生风花雪月的情史,友人都会毫无意外得给我指出一条阳关道:写成小说吧,咱给你推荐到《知音》。
我便在今年的夏天,在报刊亭里,毅然决然得舍弃了《ELLE》,买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知音》。
报刊亭的敬业大妈一面捣鼓她的附加产业—茶叶蛋,一面向我剧透:“这期不错,里面有一篇讲了一个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后嫁给了真爱。”
我觉得这个文章的噱头不错,掏钱付账的时候,忍不住求大妈继续剧透:“然后呢?”
大妈找了我零钱,笑道:“结了婚之后生不出小孩,后来去了新兴医院了”
我无奈“哦”
了一声,转身走人时,惋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这年头,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搔首弄姿的,不只是干露露和她妈了,还有在街上等红绿灯的狗。
我在红绿灯下翻看了一遍杂志,抬起头时便瞧见这么一只“搔首弄姿”
的狗,忍不住腹诽:这狗怎么这么像于沁黎?
挠完了狗腹,这只不知哪个国家接种的卷毛狗突然转过身来,冲着我的方向连声小吠。
我忍住朝它回吠的冲动,听到前面的路人甲和狗主人交谈道:“这狗不好养啊,大街上的一直叫,叫渴了您还要喂他水吧。”
狗主人嘴缝里透出一句话:“这是卷毛比熊犬,一般人买不起。”
路人甲逢迎得“哦“了一声,蹲下身摸了摸这卷毛比熊犬的头,又扬声道:“是的哎,瞧着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样,这毛多有韧性和光泽啊。”
狗主人牵着绳子的手抬了抬,让狗远离别人的抚摸圈,半讥讽半嘲笑道:“狗的皮毛都是靠吃出来的。
我们家喂他的狗粮都是国外进口的,这种狗粮日本人还用来喂小孩的。”
我走上前,瞧了瞧这卷毛狗身上挂的铭牌,朝狗主人一笑:“于沁黎对狗倒是上心,一条狗都整得比她人模狗样。”
狗主人,哦,不,狗保姆惊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开口:“是方,方小姐。
。”
我看到一只狗,就能猜到它的主人是于沁黎。
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没事找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为我对于沁黎的一切都太上心。
她有的,我都有。
她没有的,我还真不想有。
下面我来个自我介绍。
我叫方晓菁,88年8月8号出生。
小学时是顽皮生,初中时是优异生,高中时变成了留学生,到了大学,我又变成了大陆生。
有人会感叹我的身份变化太快~~
但也有人会觉得我的名字异常熟悉,,我想说,这个确实是,这个也确实有。
倘若你觉得你想不起来在哪听过我的名字而夜间盗汗多梦的话,我勉为其难得告之:详见都市情感电视剧《夏家三千金》。
原因就在那里: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晓菁。
于沁黎于我,是个特殊的存在。
好吧,实话讲,她对于很多人,都特别得special。
她是那个大家围坐在教室里看爱情动作片,别人满脸的惊异&兴奋&好奇,她却皱着眉头叫嚣低俗的个性女。
她是那个看着游泳池里男女互相调戏,忽然在岸上大叫一声“别脱裤子”
的张狂女。
她是那个善于打架,能从女厕所和我一直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厕所的奔放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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