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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草果偏爱写日记(第3页)

啊,当时买的不是门市,只是个一楼。

我怎么不知道啊?”

那边嘿嘿笑起来:“你就是个小傻子,耳朵是聋的,眼睛被雀蒙蒙了。”

傻子也好被雀蒙了眼睛也好,多么不想见的人现在就在眼皮底下,怎么也不能装作不认识吧。

于是,贾雪找了个适当的时机……下午三四点钟,饭店不忙时,越过了马路,来到了《学苑火锅店》,和罗迅见了面。

两人像亲姐妹似的拉了手。

罗迅喊服务员上好茶,还要点个锅子请贾雪。

“罗姨,可千万不要。

我们刚吃了伙食饭。”

“怕什么。

谁不知道饭店的伙食饭,就是个猪狗食,吃不得的。”

罗迅把嘴对了贾雪的耳朵说道。

“不,罗姨,我还是不想吃,我们就说说话吧。

和你可是七八年没见了。”

“是啊,自从单位黄了,我们就没见面。

你还好吧?”

罗迅关心地说。

九龙大酒家的药膳师傅草果买了一个苹果手机。

她有着行业内所有人都没有的习惯:写日记。

习惯是草果念初中时养成的。

学校离家里远,只好在学校住宿。

晚间没事,她就坐在昏暗的教室里,写下自己做了哪些事,遇到了哪些人,有哪些感受。

待到她不读书了,回到家里时,习惯也养成了。

她因为写日记,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了,但也因为写日记,和后母闹翻了。

“你有没有良心?一个整日里给你做饭做衣服的人得不到你的一句好话,那个离了我们的、自己去享福的人倒让你念念不忘!”

老爸来质问自己。

后母偷看了草果的日记,从草果的日记里看到了自己的形象,到老爸那里去哭。

草果也从此离开了家。

一个没亲人的女孩子在社会上好难混哪。

但她混过来了。

因为小时的经历,她变成了一个不开朗的人。

她没有女朋友,也不交男朋友,唯一的兴趣就是在一个硬皮本子上写呀写,写过了再看。

她的旅行袋里,没有多少衣服,没有化妆品,有的只是一摞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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