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易深吸一口气,清新的草木气钻进鼻腔。
在他面前摆放着许多药材,石村背靠大荒,老药从来不缺。
拿起一株婴儿手臂粗细的人参,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野生山参千金难寻,可在大荒这样的山参俯拾皆是。
咬了一口,在嘴中咀嚼着,味道并不好,又苦又涩。
略带艰难的吞入喉,下一刻眼神突然亮起来。
因为深蓝的进度增长一丝,他连忙又咬了几口,果然深蓝增长的速度更快。
“莫非要食用草木精气增加进度,然后吞噬血气,突破境界?”
李易心中闪过一丝疑惑,很快便将整个人参吞服,深蓝的进度果真增加不少。
“要真的是这样,再吃个二三十根,自己或许就能够抵达下一境界。”
李易想着又吞下去一根,一连六根人参下肚。
他能够感觉到浑身燥热,连呼出的气都是热风。
直觉和理智告诉他,不能再吃了再吃身体会出问题。
也就是他,肉身经过强后,比之前强壮不知多少倍。
若是常人直接吞服这种大药,恐怕一根就会因为承受不住药效一命呜呼。
李易双目赤红,喉咙发干。
双足点地,飞快地跃到水井旁。
抄起木桶打满水,便对自己身上泼。
身上穿的粗布麻衣浸满水,头发也湿漉漉的,可是他浑身上下却冒起缕缕白烟,水分在不断的被蒸发。
又打起一桶水,咕咚咕咚的喝下去。
在时不时往身上泼一下,这样方才逐渐缓解身上的燥热。
小不点原本在一旁追着,只有他能看见的红色雀儿跑来跑去。
这时见李易浑身上下都在冒烟,有些着急的跑过来。
本身他走路就有一些不稳,这是一路连蹦带跳,还差点摔了一跤。
李易拿着木瓢往身上泼水,看着差点摔倒的小不点。
毫不留情的露出哈哈嘲笑之声。
小不点胖乎乎的,有时摔倒顺着坡都能滚下去。
他并没有在意李易的嘲笑,走到他身边,踱步看了一圈。
“易哥,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身上会冒烟啊?”
他挠挠自己的小脑袋,极为不解。
“别管了!
你来给我浇水。”
李易将水瓢丢给他。
石昊也极为乖巧的舀起一瓢水泼到他的身上。
“咦哈!”
大喊一声,一瓢水从头淋到脚。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