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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起去旅行吧(第1页)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做辛德瑞拉。

在我人生的前二十年,我以一种绝对不重要,绝对不妄想的姿态混日子。

没有惊艳,没有招摇,没有过一呼百应没有过神话一样的光芒万丈。

电影里街上穿着各色服装行色匆匆的路人,是我一直在人云亦云的角色。

换句话说,我做了二十年炮灰并且做好准备一直做下去。

毕竟人是活给自己看的,正经的时候学我自己由衷喜欢的专业,和一群同样是炮灰的朋友吃喝嫖赌,回家跟爸妈撒撒娇,在时机成熟的时候谈一场不大不小足够刻骨铭心的恋爱,大概这就是我能想到的所有的满足。

可我一样不清高,说来很庸俗。

当实打实的炮灰忽然与童话里的骑士相遇,我相信落败的不会是王子只能是炮灰。

我对美色和阿楠一样也会没有免疫力。

谁先动了情,谁就输了。

我不希望自己完美出场和落幕,可也从来不想狼狈逃散。

于是我固执地不喜欢他,可他固执地,一遍又一遍,闯进我的生活。

笑起来好看的牙口,扬起的眉毛,颐指气使的欠扁模样,流畅的声线,清澈的眼神,和他身上柔柔软软的休闲装连同那辆老土的大奔,这个男人把自己剥干净了呈现在我的面前,我听到命运在问,看到了吗,要不要爱,要不要爱……

要不要。

我看看表,是午夜十二点三十六分。

岑若是软骨头还是硬脊梁,是不顾一切傻一次还是理智清醒地继续恪守尊严?

距离七点还有六小时二十四分钟。

不管怎么样,我还年轻,就让我傻逼一把吧。

不管林子然是什么目的,无论目的地是伤心或是怅惘,没有走过的路,终究是遗憾的。

我依旧不承认我爱上,我只是想去看一下,在这个旅途中,命运会翻给我怎样的一页。

十一月份的S城已经透出了明显的寒意,原本湿润氤氲的水乡空气也有些凉凉的冰寒。

我套上棉外套,戴上帽子,把脸缩进围巾里,只偷偷留着一条缝给眼睛,掩饰着我没有骨气的听话的羞赧。

为什毛,到最后,还是,我很衰的,他说什么,我听什么呢?

身后的大背包压得我的肩很低很低,我埋着头,显得面前的林子然越发高大。

他看着我的熊样,愣了三秒钟,而后笑的无比开怀,露出好看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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