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公司后,陈启明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去拍摄了一个广告有所改变,他还是继续如之前那样,练舞、帮忙进行编曲工作。
不过这种三点一线的生活在三号这天开始有所改变。
三号这天,在公司的要求下,他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录音。
其实这张专辑的所有歌曲的编曲并没有完成,目前仅完成了一半不到。
但因为公司安排了陈启明五号那天出席郭富城在宝岛的《爱你演唱会》,为了能达到在这场演唱会上出道的效果,葛福宏亲自下令,让他们必须在三号到四号这两天时间里录出一首歌,以做陈启明在演唱会上演唱。
两天时间录一首歌出来,还包括后期制作,这其实是有些强人所难的。
但没办法,陈启明如果想吸引到关注,那在郭富城的演唱会上就必须有所作为。
唱其他人的歌?
这的确可行,但这显然并不能达到吸引到足够关注的效果。
所以,以一首原创歌曲在这演唱会上出道是最佳的选择。
确认需要两天时间制作出来一首歌后,陈启明与陈秀男立刻便将这张专辑的所有歌曲名字全写在了一张纸上,开始商议制作哪一首。
既然想吸引到足够多的关注,那在演唱会上的歌曲肯定就得足够抓人耳,这才能让人记忆犹新。
经过一番挑选以后,陈启明与陈秀男决定优先制作《王妃》这首歌。
其实陈启明是想先制作《不潮不用花钱》的,他个人觉得这首歌比较能体现他潮男的风格。
痞帅潮男,这是公司为他制定的个人风格。
自从小虎队的风靡,再到郭富城与林志颖的成功,宝岛这边的公司对于如何包装一個艺人已经有了很多经验。
小虎队主打的就是青春少年,三人风格各有侧重点。
小虎队是由队里的三人各自分担风格。
就像他们的名字一样。
陈志朋叫帅气虎,因为他面容与张国荣有些神似,所以他的路线与张国荣很像。
苏有朋叫乖乖虎,这是根据他的性格以及主打风格来称呼的,他走的风格就是那种很乖很听话的少年类型。
至于霹雳虎吴奇隆,他在小虎队中是最受欢迎的一个,这与他冷酷的外貌,以及矫健的动作有关,所以他的路线大致算是冷峻。
小虎队作为亚洲华语地区第一个天团,他们对于后面的很多艺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
其中,郭富城与林志颖便是这种影响下的产物。
虽然郭富城不承认,但实际上,他出道之初,人设与风格其实就是模仿的吴奇隆。
而林志颖,毫无疑问,他最先的模板便是苏有朋。
而陈启明,他的模板却不是陈志朋。
这倒不是因为陈志朋的人气低。
主要原因是公司已经有以陈志朋为模板发展的人了。
是的,就是那个陈启明天天在公司听人说帅气程度与他平分宝岛颜值界天下的金城武。
因为金城武已经仿了陈志朋的一些特征,所以陈启明自然不能再去抢生意。
嗯,就是抢生意。
福隆公司是商业公司,在投资一个商品之前,他们自然要考虑未来的市场定位。
公司盛传,头号大BOSS应隽邦,他从来不传绯闻,不近女色。就连酒桌上的应酬,也从不参加。传来传去,传得最多的,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于是把一头狼,当成一只羊。咳,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脸都黑了。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他到底有没有隐疾!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职场励志文。1V1。绝对的寵文。欢迎跳坑。...
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
随着穿越大军的步伐赶了回时髦。孰料农家小院是非多,还好咱心性坚定,早明确了目标。种种地,挣挣钱,逗逗娃儿,小日子过的不赖。还有一技傍身,掐掐手指头,大人,您近日有大祸上身,可是,您为啥深有同感点着头,并暗示那‘祸’就是我?文案无能,欢迎广大妹子踊跃跳坑。...
融合地球凡人与仙道大能的灵魂,徐枫重生归来,发誓一扫前身因果,再追仙道长生!(一言不合就扮猪吃老虎。)...
虚空之内,九剑浮于空中,光芒闪烁,如龙吟般的鸣叫不断发出乌云之下,一人闭目站立,无数灵魂转动,来自地狱里面的哀嚎茫茫大地,群雄逐鹿,为剑而生,亦为剑而亡。姓氏者白,名为石。却以酿酒之天赋,踏上剑修之路,而后以剑之名,立地成佛。一切精彩,尽在剑佛之中!...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