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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冰冷(第3页)

父亲的规矩极严,内外不许相见,但是早晚要和哥哥弟弟们话别的,文姜姑娘若有所思。

这一段时间,一直到文姜姑娘出嫁走了,中间确实有和哥、弟们道别的机会了,但据说都是有母亲的严格陪伴的,究竟文姜姑娘和诸儿有没有暗度陈仓,成就好事儿,一直是一个历史悬案,有说成了的;也有说没成,是后来才圆了梦的。

有的书干脆就语焉不详,啥也没说。

估计ccav的科学探索又能做上中下三集的节目了,论证最后的结论是:文姜姑娘肯定可能是处女也肯定可能不是处女,说诸儿干了是可能地说诸儿没干也差不多,然后你会一腔子鸡粪味的说道:扯塔马蛋!

原本我也想行云流水的写来,就直接写成这对兄妹偷成了,可是看着我新换的黑腹狼蛛镜面键盘我犹豫了,这要是在我这么干净的键盘上敲出这么淫秽的文字那这新键盘不就报废了吗,太可惜了!

我决定到我的党委书记的电脑上去写,他那儿适合写这样的东西,一找这老家伙两三天不见踪影了,说是肾虚,在市怡红医院儿童泌尿科亮点疗区养肾呢。

大家别误会啊,我的党委书记不姓林,我不在交通部!

于是想想算了吧,不应该在历史文章上留下坏的范例,有些人想象力不强,学习能力特强,容易流毒于社会啊。

尤其担心,万一还有日本人看我这帖呢,孽就做大了。

所以,朋友们,我正式决定,不让他俩现在就偷成,把文姜姑娘的处女元红就留给可怜的鲁桓公吧,鲁桓公是不幸滴,就让我们把他头上的浓绿改写成嫩绿吧,在那人生的凄厉北风中,越绿的帽子越难挡冰寒。

鲁桓公还是个绅士,亲自到齐、鲁国境迎亲,这一举动已经有些春意盎然的意味了,违反了礼仪礼规、民风民俗,后世的唐文成公主远嫁入藏,松赞干布也不过是到离拉萨不远的柏海迎接,那已经是特殊的环境下了不起的举动了。

周之礼,嫁女儿给平等水平的诸侯国,下卿送嫁;嫁女给小国,上大夫送嫁;嫁女儿给比自己大的诸侯国,上卿送嫁;嫁女给王室天子,则由诸卿士一起送嫁,父亲是不允许送女儿出嫁的,兄弟可以送嫁。

现在我国多数地方嫁女儿还都是女孩父亲不参加,大家多不知所以然,就往封建迷信上扯,说女方父亲去妨害这个妨害那个的,其实这都是古代礼的遗迹。

今日世界了,我倒认为双方家长都应该参加的。

今天的礼也应该重新制定了,或者说应该再次建立了,礼不可繁,但礼绝不可废!

很迫切的问题啊。

日本人说了,在日本如果你的钱包丢了没找到,那肯定是被中国人捡到了,听了这句话,我不骂日本人,我很恨,恨啥我实在没法告诉你,有人敏感!

齐僖公不让诸儿送妹妹出嫁,自己亲自送的,他害怕路上出事,但这个父亲亲自送也是违反礼节的。

文姜姑娘走的时候诸儿骑着马远远的站在树荫下望,文姜姑娘在花车中掀开窗帘用手指指心、摸摸嘴。

当爱已成往事,但绝不让它随风。

齐侯怕女儿想家,后来又再派自己的弟弟夷仲年到鲁国去看望,对文姜有个嘱咐、照应啥的,当爹的总是不放心吧,知女莫若父。

那时诸侯女儿出嫁通常是不回娘家、不轻见家人的,因为两方都是国君,有泄密、间谍的嫌疑。

一回首已是百年身,文姜姑娘这一去就是十五年,十五年后才再相见。

十五年,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十五年,情能改变吗?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这里注明,关于以上事情史书里记载有点乱,左传载公元前706年郑忽援齐败北戎,齐僖公再次为自己女儿向郑忽求婚,可是左传刚载有公元前709年文姜嫁鲁了,嫁出去的姑娘还可以再找婆家吗?还是齐僖公不死心,又搞出个女儿来给郑忽,查史书查不出来又有这么个女儿的资料,大概古人编史书韦编三绝,把竹简排乱了吧,一笑。

其实包括史记等在内,前后矛盾的地方都不少,列国志里这样安排顺序我倒觉得很合理,也许这才是史实。

同样是这一年,即周桓王十一年,公元前709年,远在黄土高原的晋国正子孙残杀、内乱不止,晋曲沃武公攻打晋都城翼,俘杀晋哀侯,晋小子侯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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