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色已深,明月高悬。
王凌一个人坐在客栈中的小院里,慢慢的喝着茶,他不喜欢喝酒,因为喝酒会让人变得不清醒,而且也会让人的反应速度变慢。
微风拂过,院中以多了一条人影。
“你就是长风雷?”
王凌端着茶杯慢慢的品着茶,而此时站在他对面的人,则是店小二。
“你觉得我不像?”
店小二此时已经不是白日里那个可以让人随意呼来喝去的那个店小二了,此时站在王凌面前不过一米多远的地方的店小二此时站得笔直,两眼中闪动着莫名的光。
“嘿嘿,没有什么像不像的,主要还是没有想到。
毕竟当时我跟管掌门说话时你也在场,我想你应该不会是来自投罗网的吧?”
王凌戏虐的回答道。
“我听到了你们说的话,不过我不认为你能按照你们的约定发出信号。
之前那么多高手也没能在我面前撑过十招,你也不例外。”
长风雷此时负手而立,一副气定神闲的答道。
“哦?你是这样认为的么?那我不妨告诉你一个秘密。”
说到这王凌有意的顿了一下,好似是在刻意的勾起长风雷的好奇心“其实~我一早就知道是你了!”
“哈哈哈哈哈···”
长风雷大笑,好似是听到了世间最好笑的笑话“你说你早就知道是我?却又当着我的面将你的计划讲出来,你是觉得我是聋子?还是傻子呢?”
“嘿嘿”
王凌也跟着长风雷阴笑两声,“其实我也没有非常准确的目标,不过我却敢肯定,你在我跟管掌门说话时就站在旁边,而且不管我多么小声说话,你都能听得见~”
说着王凌又给自己倒了杯茶,悠然的喝了一口然后瞟了长风雷一眼“我也不认为你是傻子,相反我觉得你们聪明,所以我才会用这个计策,如果你是傻子的话,这会估计就不会站在这了。”
“哦?那你··”
长风雷想问那你现在的行为是在找死么?不过他话还没说完,就被王凌打断了。
“我知道你知道我武功不好,所以你认为杀我只需要一招,也正是因为如此,你才会在这里跟我聊天,因为你认为要杀我只需要一招,而且你还认为你能够在我发出人为何信号或是大声呼喊前杀了我。”
王凌看着长风雷说出了一段类似于绕口令一般的话,然后又看了看手中的茶杯接着道“就比方这个茶杯,如果我有摔碎茶杯的意图的话,当我举起杯子往地上一摔,在杯子落地前,先落地的肯定是我的脑袋,你是这么认为的吧?”
看着王凌那神态自若的表现,以及那充满挑衅意味的笑容沉声说道“你说的不错,不过我也不是非得等到你摔杯时才杀你,毕竟现在你的命已经是我的了。”
说话间长风雷已然手按刀柄蓄势待发。
“不不不,我想你弄错了两件事,第一你并不知道我到底定的是什么暗号。”
随着王凌暗号二字一出,长风雷的脖子上已经多了两样东西,一柄剑和一个血洞,剑从长风雷的左侧颈部刺入,斩断了长风雷的喉管和颈椎,所以长风雷现在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不过他眼睛里的那一抹惊恐和讶异,却好似在说好快的轻功,好可怕的剑!
“第二”
王凌此时依旧淡定的叙述着,“我的命并不在你的手上,相反你的命却在你现身的那一刻,被交到了我的手上!”
此时孙禄堂已经站在了长风雷身侧一米左右的地方,轻轻一甩将长风雷的血在他的剑上甩了出去。
那神态轻松写意,不过下一刻一道极影在他眼前闪过,接着孙禄堂发现长风雷的尸体还在,但是他手中的魔刀已经不见了,随着魔刀一起消失的还有王凌。
无论在什么季节茂密的树林中总是阴冷冷的,或许是因为这里常年不见阳光,亦或许这里隐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幽灵。
王凌被一阵冷风吹过,不禁打了个激灵,悠悠转醒。
他摸着自己额头上的一个大包,努力的回忆着他昏迷之前的事,但是他的记忆也只停留在孙禄堂一剑刺穿了长风雷的喉咙的那一刻,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他却是不知道了。
“哎!
你这个人怎么会这么弱呀?我只是轻轻的打了你一下你就直接昏了一个晚上,害的我还在这陪你吹了一晚上的风。”
梦想修仙的书生白泽,无意中救得一条奇鱼,得到了一颗神秘的金珠,从而拥有了吸收万千金属灵气的能力。刀剑法宝,只要是金属做的,都成了他喜爱的补品。踏上修仙路,念念儿女情,懵懂少年,成就绝世剑仙!皎皎噬金珠,渺渺天元境。正魔风云乱,九霄白龙吟。英雄百战死,枯骨羡长生。千古同此恨,何处觅仙风?vip订阅书友群158208964,普通书友群,群号144623726。希望喜欢本书的朋友可以进群,一起聊聊天,交交朋友。...
唐川,御医传人,医武双绝,奉四个绝色娘亲之命寻找祖传杏林至宝九星针,同时替未曾谋面的总裁未婚妻化解至阴至寒的元阴之体,却因误会使得唐川寄居在周小诺家,随之而来的是各色麻烦事,香艳不断,看唐川如何纵意花丛。...
特种兵执行任务,意外身亡,醒来后发现自己已成异世婴孩。谁知遇到的却是重男轻女的家族,不仅没有一席栖身之地,更是被无良奶妈扔下了悬崖峭壁。要知此婴孩非彼婴孩,在食用神奇果汁之后,短短数月就已长长大成人。不甘于整日东躲西藏,她决定只身上路。本想参加选拔获得武士资格,却被人当成人才认领回去,努力学习着异世大陆的各种求生之道。当然一切不会那么顺利,身份暴露朋友出卖各种危险接踵而来。谁说女子不如男?谁说哪个民族就一定比另一个民族高尚?就是要闯出一片天地让你们看看。。。。。。...
关于美食之末世求生末世重生有丧尸有美食有空间有种田有自然型天气环境灾害郑砚重生回末世一年前,空间在手,美食我有。一边收拾极品亲戚,一边收集各地特色小吃,酸辣粉灌汤包热干面手抓饼麻辣烫羊肉泡馍兰州拉面鸭血粉丝酸菜面烤面筋肉夹馍酥油饼等等。收集物资篇幅略长,要为末世后别人都没有,就我有和普度众生的土豪生活打基础一句话文案武力值爆表狠毒寡言护短攻藏食物)受。提示①本文慢热种田,好人比坏人多。②主受,主角好吃嘴,常有美食出没。护短攻,攻宠受,受是攻的短。③作者智商已透支,偶有何在我文里踩雷的小天使作者都会负责到底,赔偿香吻么么哒么么哒哒哒。④2010分更新,其余时间都是在捉虫!小剧场卖萌郑砚你觉得和我在一起之前,和在一起之后,有什么变化?霍贤想了想,说之前后顾无忧,之后后顾有忧。郑砚我有手有脚能吃能喝,你忧什么啊!霍贤道怕你渴怕你饿,怕你冷怕你热,怕你事少闲着怕你事多累着等。郑砚天)入V,届时三更。恳请姑娘们支持正版,如果不是同道中人,你弃文,我无话可说。如果你一边喜欢我,一边支持盗版作者一脸玻璃心泣不成声的看着你末世平坑写穿书男主有病不治,又名霸道神经病爱上我鬼畜痴汉前黑莲花后食人花神经病黑化攻宠受。牵受一发,动攻全身的辣种!不收藏我一发吗英雄们末世名器,文案分分钟给人萌一脸,求预收呀...
大婚之日,她和他的孩子化为血水,而他却要帮别的女人登上最尊贵的位子!死都不甘心,她诅咒他们,若有来生,必受地狱之苦!她重生回到过去,她要重新来过,在别人夺取她的男人她的骨肉之前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更加光芒万丈,拥有绝代的风华!...
有的人鄙视逸乐,歌诵工作,但我们可以闭目想象漫步草原的逸乐的马,和负重拖车的工作的马,哪种生活更让人向往呢?先别急着用人生意义来压人,哲学家们费尽心机,也无法证明,是工作较有意义?还是逸乐较有意义?如果闭目扣问内心,实在没道理一味斥责逸乐,推崇工作啊。别急着觉得自己失败,很可能,你只是还没找到你会成功的那块领土而已。古斯巴达社会,讨厌算术,认为学算术就是想赚钱,很可耻。如果你很会算术,在那觉得自己很失败。换成现在,算术好绝对被当优点了。世界很大,成功的定义有很多种,在找到你的战场之前,别轻易说自己是失败者。重活一世,终找到自己的战场!香江都市,我是新一代话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