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青鳞惊道:“这……这是……”
司雪衣神色平静,似乎早有所料,淡定道:“是啥都不影响你去抓多宝鼠,赶紧去吧,这玩意要是跑了,比杀了我还难受。”
青鳞不明所以,快速点头。
司雪衣继续道:“剑留下。”
“对对对,剑留下。”
青鳞将秋水剑递给对方,这才慌不择路远去,临行前还是忍不住担忧的看了眼司雪衣。
这混蛋!
青鳞既生气又无奈,还未回头眼泪就忍不住流出来了。
她不确定,司雪衣到底是真的要找多宝鼠,还是借故将她支走独自面对强敌。
“多宝鼠!”
青鳞回头后,目光彻底坚定起来,快速离开此地。
司雪衣握住秋水剑剑柄,并没有理会,已经起身悬空而立的姬无血。
姬无血脸上露出抹冷笑,沉声道:“司雪衣,你好像对我的身份一点都不意外。”
司雪衣抚摸着秋水剑,抬头笑道:“血族嘛,我又不是没杀过。”
姬无血面色微变,眼中萦绕着冰冷的杀意。
司雪衣笑道:“怎么,不信?”
九百年前统治世间的魔族,其实是三大族裔的统称,分别是魔灵族,血族和冥族。
其中魔灵族最为强大,成年之后眉心会长出第三只眼睛,也就是所谓的魔瞳。
只要魔瞳不灭,哪怕浑身碎骨,魔灵族都不会死亡。
魔灵族天生就会瞳术,拥有各种诡异的灵眸,除此之外还拥有强大的空间之道。
冥族则最为神秘,传说来自地底幽冥,一具具身躯在亡土中涅盘而生,由天地生养而成。
而血族则最为畜牲!
血族靠吞噬修士和妖兽的血液而活,九百年前这帮血族将各族修士当成牲口圈养,被圈养者连畜牲都不如。
司雪衣笑道:“难怪你对神龙圣骨这么上心,毕竟九百年前你们所谓的王,都被龙皇屠杀殆尽。
若真有神龙圣骨,说不定能复生你们所谓的王吧……”
姬无血脸色终于彻底变了,他心咯噔一下,震惊道:“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多?”
司雪衣淡淡道:“你猜?”
姬无血眼中绽放出怒火,沉声道:“我掰开你的脑子就知道了!”
“真有信心啊……”
司雪衣笑了笑,他握住剑柄将龙元灌注进去,嗡的一声剑吟,天地间狂风大作剑意暴走。
姬无血眼中闪过抹不屑,冷声道:“我不用真身就能将你逼入绝境,拿到一柄圣剑,就以为自己无敌了?”
圣剑威能很恐怖!
可在龙脉修士手中,根本不可能释放出全部威力,更何况他现在已经是真身状态。
重生穿越改变历史当一把英雄一定是很悲壮的吗?一定是整天愁眉苦脸忧国忧民吗?本书的主角就要轻轻松松快快乐乐,做一个个很幽默的英雄,演出一段很好玩的民国。顺便还要打打日本,虐虐苏俄,而且只开一次金手指帮国父延延寿。其它的什么金手指金手臂,金大腿的本书的主角罗耀国都不会。种田嘛!就是要有一个安定的环境,然后剥削一下劳动人民本主角的理论就是哪儿有当统治者的自己去想办法赚钱来搞建设的?那样还要资本家干什么?还要劳动人民干什么?...
穿越废材爹不疼娘不爱,这都不要紧,关键是谁来告诉她这个肚子里的宝宝是怎么回事。一个未婚少女成功升级为未婚妈咪,新时代的大学教师穿越到古代,利用自己所学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只是这个自称是孩子的爹爹是怎么回事,死缠烂打的追求,说是要对自己负责。一个暗黑帝国的王者需要如此低三下四的追求么?付出真心后才发现原来所说的愿得一人心都是歌曲中的童话故事而已本人慢热哦。...
京城墨少,是最神秘低调的存在。传言,他俊美无俦,却冷清寡言,手段毒辣。传言,他好男风,不喜与人接近,任何人都要保持三尺的距离。传言,他嗜血残暴,圈养一群野兽,以人肉喂之。养成篇墨墨,为什么人家有母乳喝,宝宝只能抱着奶瓶?湿漉漉的眸子看着某个俊美的少年。墨少抱起某个奶娃娃,一本正经得说道,因为他们穷,喝不起奶粉。墨墨,人家也想喝喝母乳是什么味道的。某只奶娃娃直接咬住某人的小红豆。某男的嘴角狠狠一抽,拎起某只奶娃娃。只见那奶娃娃砸吧着嘴,一脸的嫌弃,墨墨,你的没有奶粉好喝。某男凌乱婚后篇宝宝,过来吃早餐。某位围着围裙,端着精致的早餐,一副贤夫的模样。某女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一脸的不高兴,墨墨,我现在是女王。好吧,女王大人。某男无奈得喊道。小女人高兴了,摸了摸男人的头,乖,不过我还没有原谅你呢。某男直接扛起某女。君墨染,我还没原谅你呢,你放开我。阴森森的语气响起,行,为夫在床上跪着给你唱征服。...
洪荒破碎,鸿钧站在紫霄宫,双眼穿透混沌,望向不知何处的地方,转过头看着太昊。你可知道自己来洪荒的原因呢?知道开头,还不清楚结尾。那你准备怎么做?...
玉勾剑鞘,慧眼识珍宝。蛰伏两仪,起手覆江山。顶尖演员意外坠崖,异世穿越,先火焚后重生。一朝成为名门闺秀,危机四伏,弟失明母自缢,她要如何化险为夷?人家学得是琴棋书画,她却得白天学鉴宝夜里挑灯挖墙脚──学得太差还要受惩罚!哼哼!包袱款款,不怕,狡兔三窟自己挖。但问题是,那谁,你一个纨绔子弟凭什么嫌弃本姑娘是绣花枕头?一品匠女,看一个重生女子如何从鉴宝腾达,才冠千古名满天下!...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