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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青春十八岁(第1页)

一九八七年七月二日

长长的路上有悲有喜有爱有恨。

留下一串串的脚印走过的路。

小时候我看见别人踩过的脚印,我也喜欢用脚去踩一下,好象这样可以印证一下是否可以得到从中的快乐。

(现在看见别人可以活得快乐,自己为什么不可以去尝试下是不是也和别人一样的快乐?)

后来发现,生活确实如此。

走在路上,走在长长的人生路上,我觉得路还很长。

可是走完了的路,就永远留在了后面。

只剩下前面的路,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这样,人的一生就走完了。

你不留恋这走过的路吗?你不想再倒回时光,留住青春的岁月吗?

过去己过去,追不回留不住。

当我己经走完那天真岁月的时候,我更加想让文字来永远停留在我的生命中,让它成为我永久的记忆。

我把自己写在日记里,我把青春的脚印烙印在日记本里,日子逝去三十年的时候,再回来看看当年的自己。

所以,我今天写了个穿蓝裙子束着白衬衫的少女。

这个可爱的疯丫头,三五年后又不知变成怎么个傻丫头了。

留住你的今天,把它送给明天。

八七年七月五日

早上,我收到了他的信,心里也会激动。

我以为他真的不回信了,等了几天也不见来信。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竟这样亲热的称呼我一个字:霞。

因为只有三姐是这样对我昵亲的。

他也没说什么只说他出差了所以到现在才回信让我久等了过意不去向我道歉。

他写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调离五山半年了,也就是说我们分别己半年了,真想你。

回想在五山我们那段日子,象你所说是那么有趣地说笑,笑过后又那么认真地谈点有意义的话。

说心里话,我也很怀念这段日子,她将会给我一生中带来美好的回忆。

但并不应象你所说的失去终归失去,俗语所说:“山水何处不相逢。”

信写得简洁明了,我读了又读,还谎说是男朋友写来的。

信的未尾也没写名字,只称:你的朋友

他上次就告诉过我,说和妻子相处以来精神上很空虚的,我一听到“精神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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