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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狄克所在酒馆的那片区域,牧修快速走过了一条街,牧修七拐八弯绕了一会儿,确定身后没被人跟踪才呼呼骂了一句:”
该死的!”
“怎么了?”
意识之海里的女娲问道,她虽然可以读牧修的想法,但女娲发现,如果自己每时每刻都读牧修的想法,就不会有什么和他对话的兴趣,所以女娲已经改掉了这个坏习惯,此时她并不知道牧修心中所想。
“走得匆忙,没问狄克那小子要几枚金币!
这东多明萨克帝国我是第一次来,另外我身上一个子儿也没有,这怎么办?难道还回去一趟借钱?”
牧修恨恨说出这些话,女娲大大无语了一翻。
牧修还自顾说话,突然身上的皮带一卷一卷,发出”
咕咕”
的声音。
“小白也饿了!”
,小白成了一条皮带?这当然是牧修这个主人的馊主意,几个月来牧修与小白相处ri久,慢慢了解到小白的神奇之处,这个世界的很多强者都会豢养魔宠,而小白就算自己的魔宠了吧?牧修想到。
虽然这只魔宠没什么战斗力,牧修失望地想到。
小白是自己“神奇的工具”
,牧修不想对任何人暴露小白的存在,所以一直把小白当做腰带穿在身上。
因为小白的软硬可以变化,全身又是银se,看起来却像一种银se的绸缎,亏得牧修这个神奇的主意,小白倒现在也没被人发现过。
“说不得,只能做一回小贼了。
哈,哈哈!”
牧修下了这么个决心,居然想做小偷。
女娲又是一阵无语。
牧修往前跑去,装作看路边的大胸美女,一口哈喇子地撞到了一个胖子身上,牧修一脸迷糊地和胖子道歉,右手却轻轻一探,偷走了胖子口袋里的钱包。
“小se狼走路都不会,还顾着看美女,滚蛋吧!”
胖子大吼大叫,牧修点头逃走。
“真容易!
这是小爷的探龙点穴手,哈哈哈,哎哟!
竟然只有60银币,死胖子装什么大款?”
牧修手脚倒也迅捷,以前在“垃圾堆”
求生的时候,“幼狐牧修”
的手脚也不干净了几次,好歹也算是一个有经验的惯偷了。
他在【焚风堡】锻炼了许久的身体有了效果,现在牧修身体速度极快,出手也干净利落,一偷一个准,没过几时,已经偷到了七八个钱袋。
加起来已经有9枚金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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