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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逸在一家名叫“兔脚酒馆”
的地方找到了工作,名义上是酒保,实际上由于酒价便宜地处市集附近,客人鱼龙混杂,时常有闹事的情况,店主看上唐逸一身结实的肌肉,要求他在必要的时候充当打手的角色。
酒保的工作按理说不难,倒酒收钱就是了。
他甚至不用离开吧台,因为端酒端菜是另外那个女服务生的工作。
不过这个酒馆在那些搬运工、机械修理师、矿工这类糙爷们占比重比较大的人群中比较出名,所以每天一到晚上七点以后的高峰期店里就挤得水泄不通,忙得焦头烂额。
这些汉子们的脾气通常也不怎么好,做了一天苦力一肚子的火儿没处发泄,态度通常就很差劲。
唐逸当然不买他们的帐。
上工第一天,一个客人因为嫌他上酒慢而将一杯啤酒都泼到了他脸上,唐逸飞起一脚就将那个比他高半头的汉子踹出了店铺。
因为这事老板差点把他开除。
唐逸当时心想如果丢了这份工作下一份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找到,而且也快要到交房租的时候了,于是压下一肚子的脾气,认错态度良好,并保证以后不会随便动手打人。
老板其实看唐逸身手那么凶悍,当时一脚出去整个呜泱呜泱的酒馆里顿时鸦雀无声的场面那么酷炫,心里也不大想让他走。
店里有这么个人坐镇,他就不用再烦心那几个喜欢赊账吃白食的无赖了,于是也就只是扣了他当天的工钱,不了了之。
渐渐地方圆七八个街区内都知道兔脚酒馆里的酒保不能惹,大家对待店员们的态度也跟着礼貌起来。
那个名叫丽莎的女服务生万分感谢唐逸,因为托他的福再也没人敢随便拍她的屁股了。
逐渐地唐逸的新生活开始走上正轨。
每天一觉睡到十一点,简单洗漱一番后出去吃个早饭,一点半到酒店报道,擦桌子摆椅子把啤酒桶从酒窖搬出来,下午两点酒店开张,一直忙到凌晨十二点,关门算钱打扫卫生,然后去市集那些还没关的夜市摊位上随便吃碗盖浇饭,回家睡觉。
一日一日三点一线,也很少和别人交流。
然而他脸上若不是有那道疤也算是非常英俊耐看的类型,即便是现在在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间也算得上帅气。
有一天打烊后,丽莎有点忸怩地来到他面前,双手有些紧张地拿着餐盘,漂亮的脸颊红红的,半敞的衬衫领口可以看到一截雪白的胸脯。
她问他要不要一起去看露天电影。
唐逸愣了片刻,犹豫了一下,谎称自己那天跟朋友约好了要出去。
看着丽莎失望离开的背影,唐逸心里也不大好受。
丽莎是个善良美丽的姑娘,能看上他是他的福气。
可是他却条件反射地拒绝了。
晚上唐逸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眼前反反复复都是那个银白色的身影。
他不是没有恨过水银,刚开始的那几天他甚至有想过要不要冲进军营去把水银揍一顿。
可是后来他又觉得,想这些实在是没有什么用。
这种事,聚聚散散原本就是很平常的。
不能因为别人不喜欢自己就杀人放火吧?那样他岂不是成了和lee一样的变态。
更何况从一开始水银就跟他说的很清楚:他们不可能是恋人,现在不是,将来也不会是。
是他自己忘记了自己的位置,想要的越来越多,终于给自己挖了个大坑,然后把自己埋了进去。
唐逸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他在这里已经呆了快一个月了。
水银从未联系过他,连个口信都没有。
可见自己和他真的什么也不是。
那么自己还在坚持些什么呢?为什么还要抓着不放呢?为什么每一次吃面都会想起水银?为什么自从第一天之后他再也没有吃过一口面?为什么偶尔看着那枚贝壳链子发呆?为什么看到蓝眼睛的人就觉得心口发闷,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唐逸觉得自己真是个傻逼。
于是第二天,开业后不久,趁着客人不多,他叫住了丽莎。
她大方地冲他微笑着,笑出一枚甜甜的酒窝,没有任何因为被拒绝而产生的尴尬或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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