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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总是过得如此匆匆,就像世间美好的东西总是容易像昙花一现,短暂得让人还未来得及伸手触摸便已消失。
我们一家四口住在一幢老式的房子里,怀旧的木窗密密地攀满了爬山虎,散发着淡淡的香味,让人深深地沉溺其中;古朴的棕色絮絮叨叨地念着它的故事和一如既往地爱着本身的色彩,斑斓的条纹纵横交错浑然天成,并不去理会他人的目光。
它如此安心地、沉静地、永永远远地栖在那一堵白墙上,守护着屋内的青春的色彩,屋外的风光,它坚持着它的坚持,它守护着它的守护。
但是,我们对于一些人、一些事,又可以守多久?抑或是又可以爱多久呢?常言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如此看来,倒显得草木有情人无情了吧。
倘大的院子里种了几棵树,春有花香沁脾,紫藤木椅梨花白,写意的天空装载着满满的回忆,陶醉地穿梭在七彩的云朵之间;夏有群蝉长鸣,小桥流水润人家,惹得感冒的青蛙也开始嫉妒了,你嘶叫,我比你叫的还要欢;秋有累累硕果,菊花簇簇入梦来,那丰满悠长的美丽如火如荼地绽放在凉风瑟瑟、落叶纷飞的季节;冬有寒霜作陪,独怜无叶空枝丫,晶莹的雪深情地挪动碎步,步步生莲,冰肌玉骨,看望它相思已久的情人来了。
总之是一年四季,各有各的风采,各有各的滋味。
正所谓春有盛开的美,夏有炽热的美,秋有凋零的美,冬有纯洁的美。
此时,我披着一件红色风衣站在阳台上,看到广场上修剪整齐的花草树木,或红或绿或素净或娇艳地在悄悄走向成熟,矗立站成一排的霓虹灯,一眨一眨的似是谁的眼睛,不知名的小鸟在人们头顶上打转,或许曾停留于花丛之中,也或许曾停留于高高的电线竿上,匆匆赶回家去的上班族,却无心去欣赏这么美丽的风景。
然而最能引起我注意的是,在傍晚柔和的阳光下,一群穿着单薄的民工还在挥汗如雨地劳作着,他们面前是一堆早上从别处运来的沙子,现在正一铲一铲地填进花坛,认真而迅速。
他们顾不上繁华闹市的每一个声音,顾不上抬头去看一眼窈窕的淑女和豪华的轿车,更顾不得去与任何一个人去做物质或精神方面的攀比,似乎在他们的眼里和世界里,只有那一堆没有生命力但可以勉强支撑起家庭重担的沙子。
这群卑微地生活在灯红酒绿都市里的劳动者,没有人会为他们唱上一首歌,没有人会为他们捧上一束花,没有人会为他们写上一首诗,何止是这样,他们甚至是喝着最廉价的水,抽着最劣质的烟,吃价格最低的饭菜,尽管是如此,他们还是得不到尊重、认可和爱护,依然生活在这个社会最底层。
而又是他们,才令这座城市成为城市,才令这座城市有了文化气息、都市气息、艺术气息,没有他们,再美的设计图都是海市蜃楼,成为不可实现的梦想,没有他们,再娇的花朵都会枯萎,成为不可装饰的梦境,没有他们,我们怎能拥有一个温暖如春的家呢。
家家户户有炊烟袅袅升起,乍暖还寒的春风轻而易举地让它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形状,长的瘦弱,短的精悍,圆的可爱,方的灵巧,汇聚在半空中缠绵嬉戏,洁白的云朵惊羡地低下头来要跟它们玩耍,但那炊烟却一缕飘散得无影无踪,只留下那云彩在独自惆怅伤感。
早晨出去觅食的燕子不知从何处回到家中,巢就筑在屋檐下,可爱干净的妈妈并没有把它们赶走,还经常拿出食物招待它们,偶尔还饶有兴趣地逗弄逗弄几下。
厨房里,穿着围裙的苗文君唱着悦耳的歌谣,甜甜的柔柔的,引得锅碗瓢盆相拥而至,一个高音,一个低吟,相得益彰,演奏着只有她们才能听懂的曲子。
鱼在滚烫的水中跳着舞,懒懒地转了一个身,一会儿便累得睡着了,青菜褪尽铅华,安静地躺在篮子里,等待她的赏阅和疼爱。
哥哥。
我喃喃道,要是哥哥也在那该多好啊,不知那座城市是否也有这么美丽的夕阳,这么美丽的风景?这么美丽的情绪?
“丫头,不冷么?”
安迅打开门,便看到我迎风而站,不免心疼地说。
“爸爸,你回来了,”
我奔了过去,歪着头,仔细地看着安迅,手轻轻地抚着下巴,作沉思状:“嗯,瘦了。”
“哎呀,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了呢。
吓我一跳,我说你这丫头能不一惊一乍的么,心脏病都被你吓出来了。”
安迅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放下了提着的心,慈爱地抚着我的头,宽容地笑道,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可不能总这样冒冒失失的让人看了笑话才好,更不能再让别人当着自己的面说,这是你儿子吧,长得可真秀气。
那样,自己只有陪笑的份,“是我女儿”
这么容易的四个字就一下卡在脖子,吞咽不得,尴尬极了。
“爸爸,忆儿来挂衣服。”
我接过安迅刚脱下来的大衣,挂在了门口的衣架上,笑得很开心。
爸爸,忆儿也可以帮你做事了,虽然是这么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我知道你也会高兴的,对吗?
“谢谢忆儿。”
安迅欣慰地看着我,这还是以前那个刁蛮任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女儿么,何时变得如此温柔体贴?真真是一日不见,当刮目相看啊。
想到这里,又是笑得合不拢嘴了。
“爸爸,你在笑忆儿么?”
我撇着嘴,委屈地看着安迅深思的样子,眼眸暗了下去。
“傻丫头,爸爸哪里是在嘲笑你,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她至今都记得动情时,他吻着她的颈,齿痕如同最香甜诱人的红酒,一双蓝紫色的眸子如同狩猎的猛兽一般盯着她,如同地狱来的吸血鬼一般,咬破她的肩。前世。她是佣兵届的神话,从无败绩,遇见他,一生唯一的一次美人计,她极尽妖娆他意乱情迷,动情时,她却一把巴雷特狙击枪了解了他的命。对不起,这是命令。郁染染,下辈子,我会找你偿命。他出身与过珠峰,下过深海,年轻时扫荡穷凶极恶,后来做过嗜血反派,爱她入骨,却死在她的床上。想要我的命?my床上血花四溅,男子一双幽暗的蓝紫色眸子闪烁着猎豹一般嗜血的光芒,满身血迹,一双眼里却只有她。回答他的是毫不留情的一场大火。如果死,你也要死在我的手上。一年前。人人都知道凉州侯爷独女是妖王的心尖宠,谁也不能窥视。染染,这是你欠我的。当他一袭战袍,挥师百万,血染枯城灭了她的族天下哗然,这才知道,所谓独宠,不过笑话。利用我,灭了凉城,你这步棋走的不错要不,你也杀了我,包括我肚里的孩子。郁染染站在妖非离面前,将一把锐利的刀刃递给他。妖非离低笑一声,一手将郁染染揽进怀中,湿润的吻带着酒气,亲昵的抵着她的头,用性感低哑的声音道乖,别吓着肚里的孩子。娘亲,他们都说我的父王系暴君,是真的嘛?奶声奶气的孩子和他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双蓝紫色的眸子扑闪扑闪。他们都说错了。系嘛?辣父王是什么?是禽兽,专门挑漂亮姑娘下手的那种。小奶娃笑着朝着她后面招手父王,娘亲说你是禽兽耶。男人将娇妻幼子揽进怀中,不管她的挣扎你娘亲说什么,就是什么,本王若是禽兽,你便是小禽兽。那娘亲呢?是父王的漂亮姑娘,心尖上的那一位。妖国史记黄沙白骨中的绝代风华,热血荣耀中的铮铮铁甲,天下一统,九州方荣,妖王夺取盛世江山的起因,只是为了一个女人,他爱入骨髓的女人。两人携手闯过千年墓穴,进过狂风沙漠,深海遇险杀过海底巨兽,征战沙场生死与共大宠小虐,一对一,双c,求收藏,求爱抚。一个霸道男人前世死在一个女人手上,这辈子甘愿死在她身上的故事。一个傲娇女人上辈子杀了一个男人,这辈子被又虐又爱反复折腾,最终带球逃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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