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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人在写作的时候,总容易把自己带进故事情节里,达到一种如痴如醉的状态。
这不,此时灵感泉涌,写起来就比较得心应手,也至于忘记了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
突然,一双小手蒙住了我的眼睛,一股香味袭来,把我从小说里带回到现实中。
“丽丽,你醒啦?”
我轻轻掰开她蒙在我眼睛上的手,同时扭过头去,却蓦然吓我一跳。
我的身后,竟然伫立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不知是人是鬼,或许说是动物要恰当一点,恍惚看去,恰如一只大猫,或者说是一只狐狸。
我浑身一震,准备看个清楚瞧个明白,再度瞧去,哪里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分明是我那俏生生的小女友胡丽,正俏皮地站在我的椅子旁边嘛。
刚才一定是眼睛花了,才会出现幻觉,看来盯着电脑屏幕久了,对眼睛的危害不可忽视啊,但是话说回来,写出来的东西只要读者朋友喜欢看,自己这点牺牲又算得了什么,我们这些在网上码字的,也不图什么钱财了,就求个人气,只要读者朋友赏个脸给个点评或者推荐什么的,心里都很高兴的,在网上连载小说,唯一的动力就是读者的支持。
倘若有时候一个点评、收藏或者推荐都没有,那作者是根本没有心思再写下去的。
当然啦,假若有很多的读者朋友都来支持,收藏送票的,那就算点灯熬夜也要努力写尽快更新的。
貌似我把话题扯远了哈。
且说我再度瞧去,就看见胡丽站在我的椅子后面,问:“钧哥哥,咋啦?吓着你啦?”
“呵呵。”
我尴尬地笑笑,抓住胡丽的手:“你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胡丽说:“我醒来好一会儿了,看你写起文章来那么忘我,也不忍心打扰你,所以一直站在你的身后。
钧哥哥,你真用心,你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大作家的。”
胡丽这么夸赞我,我听了打心眼里高兴:“呵呵,其实呢,什么作家啦名人啦都是虚名而已,神马都是浮云啊。
写东西是为了把自己的思想、经历和自己心中的故事通过文字的方式分享给其他的朋友们,这是相当快乐的一件事情,而有朋友赞同你的思想喜欢你的文字,又是很幸福的。
所以呢,成不成为作家都不重要啦,再说了,就我们国家目前这个稿费制度,当作家并不是什么好事,收益还不如一个捡垃圾的老太太呢。”
“嗯。”
胡丽点点头,算是认同我的观点:“不管如何,丽丽永远支持钧哥哥。”
我站起身来,像模像样地给丽丽鞠了一躬:“谢谢丽丽,同时也要谢谢本书的所有读者朋友!”
“对了,钧哥哥,你早上不是说你朋友约好了,一起吃饭吗?”
胡丽说。
要不是胡丽的提醒,我倒真要把老三约好在丽人酒店吃饭的事给忘了。
看了一下电脑右下角显示的时间,天哪,已经六点四十多分了,时间不早了,赶紧把电脑关闭,嘱咐胡丽稍微打扮一下,急急忙忙出门来,往市中心的丽人酒店赶去。
给读者的话:
朋友们?收藏在哪里?推荐在哪里?评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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