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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百分之一的运气和天赋,才能造就一位成功的艺术家,但那微小的百分之一却比另外的百分之九十九更重要。
努力、天赋,运气,这三点徐临风占全了。
他从他十八岁那年就开始跟他合作,亲眼看着他一步步走向巅峰,现在别人只知道他有多辉煌荣耀,天赋有多高,只有他知道他有多努力,有多热爱绘画。
或者说他不是故意去努力,而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热爱,自然而然地去努力。
可以这么说,徐临风这个人,平时以没什么别的爱好,只喜欢画画,去哪都要随手拿着一个素描本,没事的时候就低着头画画。
他也是一个不缺眼界的人,从十八岁开始就背着画板满世界乱跑采风的人,不会缺少眼界。
所以去不去巴黎美院对他来说是能否锦上添花,而不是遗憾终止。
确认了这件事后,陆启又问道:“你半个月前向你们学校申请研究生,结果怎么样?出来了么?”
徐临风云淡风轻:“过了。”
没考试、没面试、甚至都没有报过名,一张申请书,就以特殊情况为由破格录取了。
天才就是好,走哪都有人要——预料之中的事,陆启也没什么太大的反应:“没有道理不让你过,录取你对学校也有好处。”
说到最后,陆启又想到了一件事,“对了,你那副拿命换来的画到底送给谁了?”
徐临风也没再瞒他:“奥罗拉。”
陆启一惊:“她以前三顾茅庐来求画你都不卖,怎么现在说送就送了?”
徐临风叹了口气,实打实地说了句心里话:“以前不懂事。”
那幅画名为《原野之星》,是他的《原与野》油画系列中最炽手可热也是知名度最高的一幅画。
整个《原与野》系列,都是他一年多以前自己一个人背着包横渡西藏羌塘无人区过程中所创作的油画系列。
羌塘不仅美轮美奂,而且神秘、干净,带有一种令人窒息的空灵。
横渡羌塘的过程中,他灵感不断,而且他从小就很享受这种捕捉灵感并将其以绘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过程,这能让他完全沉溺其中,不可自拔。
但羌塘的美也带着危险性,那里海拔高,氧气稀薄,环境恶劣,最致命的,还有野兽,可谓是危机四伏,每前进一步都很艰难。
他创作《原野之星》的那天晚上,遇到了野狼。
篝火明亮,照耀着画板,他发现狼的时候,它与他之间的距离还不到三米。
寂静的夜色中,野狼身形漆黑獠牙锋利,一双狼眼放射着幽幽绿光,阴森可怖。
但值得庆幸的是,这头狼是单枪匹马又光明正大从正面出现的,不然他连自己的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发现狼的那一刻说他不害怕是假的,人在生死面前都是畏惧的,但他反应很快,直接拔出了防身用的刀,虽然心里慌得不行,但却依旧毫无畏惧地与狼对峙。
或许是因为这头狼嫌弃他这么多天泡在无人区里不洗澡太脏了,又或许是因为他的气场压制住了狼,又又或许是因为这头狼现在已经吃饱了所以实在是没有攻击猎物的兴趣,于是在他们俩对峙了半个小时后,狼兄一转头摇着尾巴走了。
捡回一条命的感觉。
野狼离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依旧保持着举刀对峙的姿势,呼吸急促,浑身上下直冒冷汗,不是因为怕狼返回,而是吓呆了,刚才的强大气场和毫无畏惧都是硬撑着一口气提起来的,现在才是真实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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