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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我也就淡了。
我读书喜欢“原味原汁”
,“清淡”
的便清淡了。
包括像《第三帝国兴亡》,虽然不是小说,但它刺激、原味,仍然可以使人通宵达旦地读下去。
太浪漫的书如《斯巴达克斯》《三个火枪手》味道很重,但我也读不出兴味,我喜爱莱蒙托夫的诗,对普希金就恬淡。
当然这都很“相对”
,不是那样兴奋,不那样“雀跃”
而已。
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认为,这完全是我的读书主观不够档次的缘由。
后来自家著书,又接触到不少大腕专业读者——评论家,发现和他们意见一样的。
这样,我的疑心便动摇了,《红楼梦》是好书,但也有许多人并不爱读的,更遑论《聊斋》《西游记》《水浒》,真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你是一家,也许真的荼毒了许多人,也许成全了不少人。
这不能用“对”
或者“错”
,“档次高”
、“档次低”
来界定的。
我的书是能卖钱的,卖相好的书出版家以为好,“为的钞票”
,但我深知,有些不能挣钱,出版家照出,因为明明白白它是好书,可以为出版社“门庭生辉”
,有些顶尖级的书读者群很集中,但一般读者却不问津。
这不是书的问题,是人和书的缘分的事,有的朋友说我的书是“通俗读物”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不入大雅之堂”
的吧。
那也是他的缘分不对,但我不否认我的书通俗,我的书就是给千千万万肯从自己血汗钱中取出又买进他的书屋店铺,甚至带到公交车上、厕所里去读的,这也是无可救药的缘分在起作用,至于读到了多少,读出了什么味道,那是我和读者交通的结果,不足与外人道。
我的女儿爱读琼瑶、三毛,爱啃她的青苹果,谁能说她“不对”
呢?我会因为她不爱读我的书而不爱她吗?
别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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