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弗农来说,八月很难熬。
内尔跟她母亲去了迪纳尔。
他写信给她,也收到了回信,不过她的信几乎没告诉他任何他想知道的事。
他推敲出来,她在享受好时光,而且玩得很尽兴,虽然她很希望弗农也在那里。
弗农的工作完全是例行公事,几乎不必用大脑——只要小心翼翼、按部就班即可。
他别无旁骛,就摆荡回他私心爱着的音乐上。
他想要写一部歌剧,而且从他原本就快遗忘的童话故事里找到了主题。
现在在他心里,这部歌剧与内尔紧紧相连——他对她的爱全部的力量,都流入这里了。
他狂热地工作。
内尔说过他跟他母亲过着舒适的生活,这些话还让他痛楚难消,让他坚持要搬出去自己住。
他找到的住处非常便宜,却带给他一种意外的自由感。
在凯里小筑,他根本无法专心,母亲会一直在他背后唠叨瞎忙,还会催他去睡。
而在阿瑟街这里,他动不动就熬夜到凌晨五点。
他变得非常瘦,看起来形销骨立。
迈拉担心他的健康,催他吃一种有专利的补品。
他向她保证自己完全没事,却完全没说他在做什么。
有时候他对自己的作品充满绝望,有时候则会突然有一股力量在身上涌现,因为他自知某个小节的音乐写得很好。
偶尔他会到伦敦去跟赛巴斯钦消磨一个周末,赛巴斯钦也来过伯明翰两次。
在这种时候,赛巴斯钦是弗农最重要的盟友。
他是真心地同情弗农,而且他的兴趣不只是出于友谊,也是出于他自己的专业立场。
弗农极其敬重赛巴斯钦对艺术的判断力,他会在租来的钢琴上弹几个音符解释管弦乐器的编排。
赛巴斯钦聆听着,很安静地点点头,很少说话。
结束之后他会说:“弗农,这会是一部好作品。
继续写。”
他绝不批判弗农的作品,因为他确信这么做会有致命后果。
弗农不需要别的,就需要鼓励。
有一天他说道:“这是你在剑桥时所指的东西吗?”
弗农考虑了一分钟。
“不,”
最后他说道,“这不是我本来所指的。
在那场音乐会以后我所说的、所看到的东西后来又不见了。
或许它会再回来。
现在这个只是寻常类型的东西,很传统——总之就是这样。
不过我多少把我当初所指的东西写进去了。”
“我懂了。”
面对乔的时候,赛巴斯钦直说了他的想法。
“弗农说那只是‘寻常类型的东西’,不过其实它并不是,那是彻底不寻常的东西,整个管弦乐团的编制规划很不寻常。
但无论它是什么都还不成熟;非常精彩,却不成熟。”
“你这样跟他说了吗?”
玄乾大陆,宗门林立,强者无数。少年周恒凭丹田中一把神秘黑色断剑,从原石小镇而出,在这个大世中战出了一片天地。穷凶极恶者,杀!欺我亲友者,杀!阻我成道者,杀!登天路,踏歌行,一剑在手,天下独尊!...
星辰大陆,无魔法,无斗气!武者吸收星辰之力,强化已身,震慑天地,破碎星空,踏灭乾坤!剑气纵横九霄,刀气撕裂苍穹,宝枪一刺,星辰崩碎,神箭一出,隔界断魂!妖星降世天下乱,一代至尊横空出。不要惹怒箭神,无论你躲藏在哪里,无论相隔了多少遍星空,多少个位面,箭神出手,一命归西。...
...
上古卷轴的世界中,风盔城外一个呆萌吃货,受到圣灵恩宠,经历神圣试炼,成为塔姆瑞尔最强大的战士。他身穿乌木铠甲,手持附魔乌木剑,被称为乌木勇士。传奇中的邪恶生物,乌鸦鬼婆幽魂之母魔族狼人吸血鬼巨龙龙祭祀,纷纷倒在他的剑下。他帮助龙裔拯救了世界,只为尽快杀死他。...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就能让大明王朝中兴!总之,就是一句话,以他贾亦韬作为主办人和策划人,在明末来一个达人秀,让名臣名将尽情地施展才能,聚拢那个时代最为前沿的科学家。而贾亦韬自信的来源,不仅是他丰富的历史知识,主要还是明末时期,中国的强大,不管是军事,亦或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是世界遥遥领先的存在。...
那年浮屠寺的赤脚和尚一指断山成永河。那年耍剑的先生手持草芥碎了万垒城墙。那年边军的刀疤卷毛驰骋沙场一路尘土飞扬。那年倒骑马的色痞活色生香。酒馆之中喧闹非常,说书先生格外繁忙。在很多年后,有个少年‘哧溜哧溜’的吃着麻辣片汤,听着那些英雄过往。而他的故事要从梦中神女自备嫁妆不辞万里,只为给他暖床洗衣传功生个小孩诉说,要从在他疑惑的问自己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像样的痕迹开始!这是一段心藏无上刀锋,问天下谁与争锋的故事,这是一段特带劲儿的故事!(↓↓↓↓↓↓梦想杯投票入口,对作者至关重要,拜谢诸位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