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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人为了救他,赔了老鼻子钱和一大坛子绍兴女儿红给日本人,那小队长也是个酒鬼才放了马瞎子。
不过饶是如此,马瞎子也被皮鞭打瞎了一只眼睛,另外一只视力也极差,所以马瞎子的外号就传了起来。
后来,马瞎子就成了村子里的闲散人员,东头跑西头窜,游手好闲,但是大家都供着他养着他,当神仙似的,这里面的缘由只有村子里的人才知道。
因为马瞎子有一项祖传的本领,那就是治病。
这也是当年日本人想活埋他的时候全村人拼命保住他的原因。
其实马瞎子到现在连黄连和甘草还分不清楚,但是他确确实实会治病,而且手到病除,所以说马瞎子虽然招人烦讨人厌,但是因为有这样的绝技傍身,倒成了全村人的宝贝疙瘩——这样形容似乎不太合适,或者说是夜壶更准确些。
对,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变得无比宝贵,当你用完他后就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出去。
不用心点儿你几乎在马瞎子的胖脸上找不到五官,尤其是剩下的那只眼睛,看见漂亮女人、绍兴老酒或者数得哗哗响的票子虽会陡然一下撑大,但充其量也只是从绿豆到黄豆的改变;他的嘴巴上总是带着一层像薄膜似的肥油,在阳光下五颜六色的,张嘴说话必须离他一米多远,否则嘴里的酒臭味混合着他最喜欢的大蒜炒蛋味可以活活把人熏晕。
长乐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马瞎子家里,谁知道他那间“风大点门倒、雨大些墙糊”
的破房子居然还上着一把发亮的崭新铜锁,长乐的父亲急得快跳起来了,穿着圆头黑底布鞋的脚狠狠地朝黄泥地上跺了两下,嘴巴里不干不净地操起马瞎子的爹娘姥姥。
不过骂归骂,事情还是要办,长乐的父亲冷静下来后一想,如果马瞎子不是窝在家里睡觉的话,那一定就在村西口刘寡妇开的酒店里喝酒啃猪头肉了。
刘寡妇三十五六,早些年她男人被国民党抓了壮丁成了炮灰——绝对不是开玩笑,是真正的炮灰,打辽沈战役的时候她男人没听过打仗这么大动静,人都吓蒙了,抄起步枪乱跑,一不留神一颗炮弹飞过来,正好打中,打得断胳膊断腿都找不着。
刘寡妇后来知道了,哭了两个钟头,不远千里跑到战场上,在那里抓了两把黑泥算做丈夫的骨灰,挖了个坟埋了起来。
每逢清明冬至、鬼节什么的都去给他烧纸。
她还带着个几岁大的孩子,村子里的人念她孤儿寡母,人又善良,于是凑了钱给她开了个小酒店,没想到她居然和马瞎子好了。
至于为什么和马瞎子混在一起,听说是马瞎子帮刘寡妇治好了她心肝宝贝儿子的顽疾。
刘寡妇的儿子不知道为什么,生下来就是一摊软泥似的,迈不动腿,大夫郎中请了无数,就是没有用。
后来马瞎子使了本事,那小子居然站了起来,现在能跑能跳,比村子里最凶的黑狗还欢实,也就是这件事让马瞎子更加神奇起来,也让周围四里八乡的杏林高手自叹不如。
长乐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刘寡妇的店里,果然,马瞎子像一堆麦垛似的压在长板凳上,左手把着女儿红,右手拿着油汪汪的猪头肉,吃得好不自在。
刘寡妇则摸着肚子踱着小方步,在店前为他蒸猪头肉,时不时地还用手捂着嘴鼻,想必是对那猪头肉的香味直犯恶心吧。
“马瞎子!
吃够了,喝够了么?”
长乐的父亲对着马瞎子大喊一声。
马瞎子仿佛没听到,过了半天才转过头,瞪着那只仅存的小眼睛,用手背抹了抹嘴上的油渍。
“我道是谁,原来是李家少爷。”
“马瞎子,别的不多说了,三十年的女儿红,你收下。”
长乐的父亲很豪爽地将怀里捧了半天的酒坛子砰的一声放在木桌上。
马瞎子懒洋洋地拔了坛子盖,顿时小店里酒香飞扬,马瞎子的小眼睛一下子大了起来,挤着猪鼻子深深地嗅了两下,连忙将碗里的残酒泼了出去,手忙脚乱地招呼长乐的父亲为他倒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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