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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崇高了,我达不到,我做学问就是为了发表。
这只是一份工作。”
“庸俗。
古代那么多哲人,他们写书根本不署名,写作本身就是快乐。”
李世江冷笑:“哪个大哲人住你这集体宿舍,数米而炊?西方大哲学家要么有贵妇养着,要么自己是贵族,要么有优厚年金,基本都有仆人侍候。
筒子楼出不了哲人。”
方子郊垂下头:“好吧。”
“我其实跟你抬杠呢”
李世江嘻嘻笑,“其实我最佩服你老兄的就是这点:天真幼稚,有成为大学者的潜质。”
他把帛书凑到眼前看:“通假字很多啊。”
他的专业心态又蠢蠢欲动了。
方子郊不说话。
李世江道:“我看你兴致不高啊,失恋,没什么了不起的,这对你真的是个机会。
这样吧,晚上一起吃饭,我请你吃顿好的,找个大餐馆,绝对没有地沟油。
到时见。”
说着推门走了。
方子郊仰面朝天躺着,感觉眼睛湿了。
有一种言情小说的设定,就是让女主角爱上男主角甲,而男主角甲不爱她。
有个男主角乙,在各方面都不比男主角甲逊色,而且爱女主角爱得发狂。
女主角却不领情,依旧对男甲一往情深。
不管文化水平多高的女读者,只要看到这种人物关系设定,都会把自己代入剧情,把自己梦中的意中人想象为男甲,又把自己想象为香饽饽,得到除男甲之外所有优秀男人的爱慕,而她却只爱一人。
她们就这样把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我这么痴情,这么优秀,你为什么这么傻,不领我的情。
但后来继续看下去,她发现男甲其实是喜欢女主角的,只是故作矜持而已,于是更喜出望外,大团圆的结局满足了她们所有的情感。
其实这个剧情,把双方的性别换一下,女主角改为男主角,男甲改为女甲,男乙改为女乙,效果也一样。
方子郊也在本能把自己代入类似故事之中,在自己的泪水和感动中睡着了,直到李世江的电话唤醒他。
李世江挑选的是“红太阳酒店”
,确实豪华,菜也好吃,当然也贵。
两人喝了一瓶茅台,方子郊并不大喝酒,但李世江喜欢。
每次跟他一起吃饭,都有些惧怕。
因为这家伙平时还比较文明,一拿起酒杯,就立刻变成内战时期头上缠着绷带的兵痞,将手枪往桌上一拍,大声嚷嚷:“老子在前方卖命,你他妈的连杯酒也不肯陪老子喝。”
但今天还好,他没有劝太多酒,自己喝了两杯之后,一反常态,突然低声说:“我有个情人,网上认识的,是个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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