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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多半根本没听他讲,他所讲的他们大半也听不懂。
也许他们当他是上帝的化身,因为他们认为上帝也是一位白人,他的行动也有些莫名其妙。
克里斯默斯的名字第一次在街上传开的那天下午,海因斯正在闹市区;消息一传开,孩子和大人——商人、店员、懒汉、看热闹的,尤以身穿工装的乡下人最多——一齐开跑。
海因斯也跟着跑去,但是他跑不快,而且个子矮小,跑到之后也望不过那密密麻麻的肩背。
尽管如此,他使出所有的力气和横蛮,那迫不及待的劲儿不亚于在场的任何人,拼命往熙攘的人堆里钻,仿佛先前铸在他面孔上的狂暴神情重新恢复了活力,他乱抓乱扯别人的肩背,最后竟举起手杖开打,打得人们转过身来认出是他,把他抱住;他却奋力挣扎,挥起沉重的手杖又打,一面叫喊:“克里斯默斯?人们真的说是克里斯默斯吗?”
“克里斯默斯!”
抱住他的其中一人大声回应,面孔也紧绷着,射出愤怒的目光,“克里斯默斯!
上周在杰弗生镇杀人的那个白面黑鬼!”
海因斯瞪着那人,没牙的嘴边唾沫直溅。
然后他又开始挣扎,气势汹汹,一面咒骂。
这个虚弱的小老头儿,一副小孩子的细小脆弱骨架,却竭力以手杖开路,打进人堆,朝中央钻,那儿站着抓获的凶手,满面是血。
“喂,博士大叔!”
人们说,一面止住他,“呃,博士大叔。
他们已经把他逮住了,他跑不了啦。
你这是干吗。”
可是他又扭又摆,不住地咒骂,声音都变得沙哑微弱了,嘴边挂着唾沫,止住他的人努力控制他,像握着一根压力过大、管道太细的皮水管。
那一大堆人中惟有被捉获的凶手沉着镇静。
人们抓住海因斯,可他不断骂人,他那副脆弱的老骨头,瘦削纤细的筋腱,一齐爆发出强烈的愤怒。
他从人们手里挣脱出来,直往前冲,又挤又钻地来到凶手面前。
这时他停了一下,凝视着凶手的面目。
那是认真周到的一次端详,但人们还没来得及再次抓住他,他举起手杖早给了凶手一下;正要举杖再打,人们才把他抱住,他没法子,可火气仍然很大,轻飘的唾沫从嘴边飞溅。
人们却止不住他的嘴,他叫道:“宰了这杂种!
宰了他!
杀死他!”
半小时后两人用车把海因斯送回家。
一人开车,另一个扶着他坐在后座上。
他布满短髭和污迹的面孔变得苍白,双眼紧闭。
两人把他长瘫瘫地抬出汽车,支撑着他穿过前门,走过用碎砖头和水泥块铺就的朝向台阶的道路。
现在他睁开了双眼,但仍旧茫然失神,眼珠直往内翻,只露出昏褐浅蓝的白眼仁。
他浑身依旧软弱无力,不能动弹。
正当他们走近门廊,门开了,他妻子跨出门外便随手把门掩上,站在那儿望着他们。
他们知道是他妻子,因为她从人们所知道的他的住屋出来。
两人之中却有一人从未见过她,虽然是镇上居民。
“咋回事?”
她问。
“他还行,”
第一个人说,“我们刚才在闹市区看了一场热闹,加上这大热的天气,他有点儿受不了啦。”
她站在门口,像是挡在那儿不让他们进屋;她是一个矮胖的女人,面孔圆圆的,像一块弄脏了却还没烤的面团,稀疏的头发紧紧地别在一起。
“上周在杰弗生镇杀死那个女人的黑鬼,克里斯默斯,刚才被逮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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