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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现今湖南省内,宝庆、常德一带地方,习俗相传,有所谓归尸之法。
凡是甲地之人,死在乙方,不但搬柩为难,而经费也非常浩大。
便有一种人,专以送尸还乡为业。
他们有一段秘密咒语,用一张引魂幡,挂在自己身上,再向尸身念起咒语,死人自会跟他赶路。
遇着打尖之处,将尸体放在外面檐下,面壁而立。
若遇渡河搭船,将尸身背下船去,矗立后梢或舟首,如此平安到乡。
虽经一月之久,当炎暑天气,一点不会变相,也不发臭;却不能让他跌倒,一倒之后,立刻臭腐出虫,不能再起。
更奇怪的是尸身一到家门,这一家人便该老早把棺殓预备舒齐。
等他到后,立刻棺殓起来,不能稍延时刻。
若是停顿一二小时,尸体也便腐化,而不可收拾。
大概运尸之法,要算此事最便最省的了。
数千年来,相传至今,盛行勿替,却都不知创于何时,是什么人发明出来的。
据作书人考察所得,便是铁拐先生传授玄珠子送东方朔尸体去海宁的那个符咒。
因为玄珠得罪以后,谪贬湘江为鹤,也曾幻化平民,替人做过这事,因此这法子就流传在湖南省内。
但只有湖南省中有这等归尸的方法,别处是从来没有听见说起的。
原因是中国人的特性,凡是有了什么特殊的发明,总是祖父子孙世代相传,不但外人不许传授,就连自家的女孩子,也不得预闻其事。
因为女孩子大起来,终是要嫁人的。
嫁人之后,对于丈夫的爱情一深,便什么秘密的话都讲出来了,久而久之,越传越广,他这秘法岂非就成了公开的办法么?所以中国的习俗,有许多可以有益于社会,拯济贫病的秘法、单方,终是传流不广,就是这个道理。
再说像归尸一类的事,看似近于迷信,其实不管迷信与否,只要的确做得出来,可以给大众试验,兼且实在是便利人民的事情,谁也不能不信。
信到极端的程度,都是应份的,哪里能够说他一个迷字?就算真个迷信其事,只要这事的确有使人迷信的价值,即令迷得十分厉害,又有什么坏处?何况凡事的创始,一定有一种理由在内,不过向来当神秘看待。
创之者既仅言其法,传受者又不能究其理,于是造成一种可使有不可使知的情态来了。
这等事情,最足以阻隔文化科学的进步。
譬如归尸一事,说是一种仙法,这话固然不错。
但天下事许有这个理,而未必想出这种办法。
决无有了法子,反没有这个道理的。
何况神仙是千万人中挑选出来修炼成功的菁华英杰。
他们能够创出便利人民的方法,难道会找不出这等方法的道理来?如果一无理由,这法子却又从何想出来?小说书上,尽多杳渺恍惚、不可稽考的鬼话、奇说,那是专供读者酒后茶余作消愁遣闷之需。
事既无证,当然毫无理由。
若是本书所记,各种神仙真迹、高人轶事,大抵十之八九有证据,可以寻觅。
尤其如上文所记归尸一事,至今湖南省内,确实有这事情。
又不但归尸,即上面所言李少君的遮眼球,其人虽死,而遮眼球之术,已流传于世,各处江湖上人,拿来作变幻把戏之用,也是人人所知的,和归尸之法,正属一样的有其法而不传其理。
因之大好仙术,仅供少数贫苦人作博取衣食的工具,此外就一无用处,也不能推陈出新。
变幻神化,益发造成许多便民的方法,这在立法之人,原没什么责任。
可恨者正是那种最初得此方法的人,或得其法而不向立法人究其理,或得其理而秘不肯宣,久而久之,弄得他们个中人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这是何等可笑、可叹、可惜、可恨的事情!
因此我又想到这等方法,假使发明在现时科学家、哲学家手中,不但本人万万不肯轻易放过,非要研究一个彻底明白,甚至还要编成书籍,公之于世。
世人读了他的书,又按其已成之法,或者还可以悟出其它的理由,发叨其它的事业,或更就前人之法而益加改良,使之精而益精,美且尽善,这都是昭昭在人耳目的事情。
可不是作书人长他人志气,灭自己的体面啊!
空话说多了,怕读者讨厌,赶快说到正文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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