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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荷看了看喝得睡着了的毛锦,说:“越想表达自己就越容易被人误会,他对我好,我都知道。”
3
一年以后他们走到尽头,情况如若初见,我更加坚信闷葫芦都有可能是潜在的杀人犯,当初破天荒地主动要手机号码,憋足了一辈子的话每天联络,博取卿心,承诺在口,立誓不畏困难就要永远在一起的毛锦,又一次争取了主动,提出了分手,所有人包括陆荷在内都搞不明白为什么,其他人搞不明白就不搞,陆荷搞不明白就只能在家里哭。
毛锦告诉我当初他第一次见到陆荷,她穿着淡粉色的连衣裙,乌黑的头发不加修饰,拎着一个小小的提包,手腕上的腕表折射阳光进了他的眼睛,她身上的味道真好闻,香香的和她的人一样不带一丝杂质,清澈见底,眼睛也是这样。
我说:“对,那为什么还要分手?”
毛锦说:“我当初不知道她的提包叫作Prada,腕表叫作Cartier,身上的味道原来是Chanel,她的一条裙子能换我半年工资,她还说和她结婚她爸能给她1000万。”
我跟着语塞,不知道怎么安慰,拍拍他的肩膀,毛锦说:“我既然选择分手,就只能拼命地忘记,好难熬,但不需要安慰。”
我说:“比你追不到她还难熬?”
毛锦说:“最难熬的不是自己默默坚持深爱,而是没有办法只能拼命选择忘记。”
说到底,毛锦不是因为一条裙子一个品牌,而是因为觉得和陆荷是不同世界的人,才分手的。
我想告诉他其实每个人也许都是不同世界的人,我和毛锦,毛锦和陆荷,都有各自的世界,现在却要相识在同一个世界,这才难熬好不好,正因为这样,也才会有包容和坚守这两个词汇。
4
为了不难熬,毛锦删除了自己所有可能联系上陆荷的途径,觉得不彻底又抄起旅行箱离开自己生活了20多年的城市。
时光荏苒这个词太大,反正一晃过去两年多,终于忍不住还是悄悄关注了陆荷的微博,对着电脑屏幕恍然一笑觉得自己变了,两年多的时间他自己一个人只做两件事,就是拼命赚钱和拼命认识各种奢侈品的logo,全然不记得当初对我说要拼命忘记的矫情。
陆荷的微博上还是各种各样的闪闪标志,晃得毛锦看微博的时候只能眯着眼,因为眼睛睁得太大就会流出更多眼泪。
对于不在一起的人,最残忍的不是说,我想你了。
而是不能说,我想你了。
想着想着,毛锦又哭了。
和每次一样为了不哭选择睡觉,因为难过并不踏实,睡到一半被手机振动吵醒,一条私信,只有4个字:“我不开心。”
发信人是陆荷,时间是0点16分,毛锦彻底失眠,但是却没有回复,因为这是分手两年多以后陆荷和他说的第一句话,之所以是第一句,是因为那时候自己说了分手,就挂了电话,都没给她机会问句为什么。
我说:“你怕她问你分手的原因吗?”
毛锦说:“我只怕听见她哭。”
彻夜未眠,毛锦想起当初和我的对话,苦笑一下,自己也许不是怕陆荷哭,是怕自己心软,抵不住她的任何一个表情和语气,当初抵不住,现在还是抵不住。
挣扎到了第二天下午,毛锦装作刚刚看到,在私信框里回复道:“昨天晚上睡了,以后心情不好可以打我电话,我24小时都不关机的。”
末尾附上了自己的号码。
当时他怕手机忽然响,更怕手机响了但不是她。
5
我问毛锦:“那你的手机后来响了吗?”
毛锦答非所问:“我后来又给她发了一条私信,你好好的,对自己好点,珍惜自己正拥有的就OK了。”
我想追问接下来的事,忽然脑海中萦绕的是曾经在KTV包厢,我醉酒瞎问陆荷如果分手怎么办。
陆荷喝得小脸红扑扑对我说:“越想表达自己就越容易被人误会,与其争辩不如不说,争辩或者不说,问题都存在,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也许无关乎爱与不爱。”
既然曾经毛锦和陆荷都彼此相信,我们其他人又为什么那么在意结果,并蒂生枝都未必是同一个方向,更何况都不在同一个世界,无所谓在不在一起,只要好好的,对自己好点,珍惜自己拥有的就OK了。
欲望就是想得到,我们每个人原本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父母,自己的生活,为什么还要去为了一些得不到、或者很难得到的东西伤心难过呢?这是人性,我想。
微博上我说,想念不一定就要跨越万水千山,忘记不一定代表两颗心就能停止缠绕。
然后陆荷在下面点了个赞,毛锦在下面评论:“找不到不是因为距离太远,找不到不是因为不够思念。”
你好好的,对自己好点,珍惜自己正拥有的就OK了,包括正在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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