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恢复了些力气,伸手拍了拍程焕的侧脸,“你买了我就会穿的,我是比你大很多,但又不是老干部,我没那么保守。”
程焕纠正:“年龄。”
陆云商:“什么?”
程焕解释:“只有年龄大一些。”
然后低头看着,“这里可不是。”
“…………”
陆云商,“幼稚。”
收拾完,阿姨也做好了饭,两人把小孩叫起来,一起坐在饭桌上。
一直夹菜和问询反而是种负担,两人没有刻意表现,只是照常吃饭,涉及程楠意见的问题,才会去问上一句。
程楠慢慢放松下来,“那个、我以后要住在这里吗……”
这里离市中心还有段距离,陆云商觉得住在这边,无论是他上班还是程焕上学,都不如他那边方便。
但他还是选择听听程楠的想法。
陆云商:“你喜欢住在这里吗?”
程楠迟疑了一会儿才开口,“我住在哪里都喜欢的,就是……这里离我们学校有点远。”
陆云商明白了这小孩的担忧,“那就不住在你爸爸这里了,跟叔叔住吧,还是我们三个一起。”
程楠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又亮晶晶地看着程焕,直到程焕察觉,他才小声试探了一句,“……爸、爸爸。”
短暂无措之后,程焕点头回应,“嗯。”
他无法形容这种奇妙的感觉,这是个很漂亮的小孩,他大逆不道地想,如果陆云商可以生小孩,那生下来的孩子就应该是程楠这样好看的吧。
他看着程楠,又将眼神移向陆云商,默默下定决心,未来的某一天,他一定会让陆云商完全信任,桌上的三个人,会变成真正的一家三口。
101(下)
陆云商是在程焕的毕业典礼那天答应求婚的,仔细数数,在一起的这四年,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被程焕求婚了。
随着程焕的一步步成熟,他们的一步步磨合,终于到了适合进入下一步的时候。
程焕没有当众让他尴尬,而是在典礼结束人群散尽后,穿着学士服,在偏僻无人树林里,简简单单地问他。
“哥,我从大学生的身份毕业了,可以让我从男朋友的身份中毕业吗?”
程焕从毕业捧花里抽出一支代表爱情的红玫瑰,举到身前,“我要继续读研究生了,所以,你可以允许我读一下陆云商老公这个专业吗?”
陆云商看着面前的男孩,对他的执着与爱始终如一,甚至日渐热烈,将他一起燃烧,铸造出他迟来的青春期。
让他不再惧怕七年之痒、十年冷淡,反而一年比一年冲动,直到有勇气收下玫瑰,“祝未来的你,学业顺利,婚姻顺利。”
程焕似乎都没有想到陆云商会答应,他只是年复一年地表达着自己的爱意,然后从陆云商的拒绝里窥探,自己还有哪方面做得不够。
玄乾大陆,宗门林立,强者无数。少年周恒凭丹田中一把神秘黑色断剑,从原石小镇而出,在这个大世中战出了一片天地。穷凶极恶者,杀!欺我亲友者,杀!阻我成道者,杀!登天路,踏歌行,一剑在手,天下独尊!...
星辰大陆,无魔法,无斗气!武者吸收星辰之力,强化已身,震慑天地,破碎星空,踏灭乾坤!剑气纵横九霄,刀气撕裂苍穹,宝枪一刺,星辰崩碎,神箭一出,隔界断魂!妖星降世天下乱,一代至尊横空出。不要惹怒箭神,无论你躲藏在哪里,无论相隔了多少遍星空,多少个位面,箭神出手,一命归西。...
...
上古卷轴的世界中,风盔城外一个呆萌吃货,受到圣灵恩宠,经历神圣试炼,成为塔姆瑞尔最强大的战士。他身穿乌木铠甲,手持附魔乌木剑,被称为乌木勇士。传奇中的邪恶生物,乌鸦鬼婆幽魂之母魔族狼人吸血鬼巨龙龙祭祀,纷纷倒在他的剑下。他帮助龙裔拯救了世界,只为尽快杀死他。...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就能让大明王朝中兴!总之,就是一句话,以他贾亦韬作为主办人和策划人,在明末来一个达人秀,让名臣名将尽情地施展才能,聚拢那个时代最为前沿的科学家。而贾亦韬自信的来源,不仅是他丰富的历史知识,主要还是明末时期,中国的强大,不管是军事,亦或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是世界遥遥领先的存在。...
那年浮屠寺的赤脚和尚一指断山成永河。那年耍剑的先生手持草芥碎了万垒城墙。那年边军的刀疤卷毛驰骋沙场一路尘土飞扬。那年倒骑马的色痞活色生香。酒馆之中喧闹非常,说书先生格外繁忙。在很多年后,有个少年‘哧溜哧溜’的吃着麻辣片汤,听着那些英雄过往。而他的故事要从梦中神女自备嫁妆不辞万里,只为给他暖床洗衣传功生个小孩诉说,要从在他疑惑的问自己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像样的痕迹开始!这是一段心藏无上刀锋,问天下谁与争锋的故事,这是一段特带劲儿的故事!(↓↓↓↓↓↓梦想杯投票入口,对作者至关重要,拜谢诸位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