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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孙凌最初来到镇上的时候,就听镇上一个姓吴的老大夫讲了这镇名的由来,她个人觉得,还是第二种说法比较可信些。
“恩,老板说的是,这葵瓤确实是个难得的好地方!
而且最好的,还是刘老板的馄饨。”
孙凌点头,普普通通的百姓,比起那些达官贵人,江湖侠客来,更加朴实可爱。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就是忙着生计,踏踏实实的生活。
这里,就像是孙凌同父亲师兄曾经隐居的地方,一个小小的村庄,三十几户人家,家家鸡犬相闻,夜不闭户,每个人都亲切极了。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父亲同她隐居的地方就是个普通的小镇,没有什么深藏不露的高手,比如,一个馄饨摊老板!
刘老板听了孙凌的话又是哈哈大笑。
继续跟客人侃侃而谈。
孙凌终于吃完了一碗馄饨,觉得饱了,于是付钱打算离开。
那老板一见,笑着把孙凌的钱又塞回孙凌的手里,“小兄弟第一次来,一碗馄饨而已,算是我请你啦!”
他又用只有两人听得见的声音说,“上山的路挺难走的,放心,我们会看着的。
一般人,肯定上不去。”
孙凌一听,连忙推辞,
“这怎么行,老板的馄饨摊子也是小本生意,我吃的满足,付账本就应该。”
另一句话却没有回复。
哪成想那老板说什么也不肯要,“小兄弟甭客气,若是他日小兄弟再来葵瓤,想着来光顾我这儿就是啦。
这次便算了,当交刘某个朋友嘛!
要是再推辞,便是瞧不起我啦!”
老板两只蒲扇般的手,抓住孙凌的手腕,推推攘攘的。
若是两人是动武交手,孙凌想卸下他手臂都不是难事,不过,孙凌看看老板热情的笑脸,见挣不脱,干脆也不再争,呵呵一笑,痛快的说,
“那好,在下谢过老板的馄饨啦,他日再来,一定来吃老板的馄饨!”
老板听了,乐了,这才松开两只大掌。
孙凌弯腰提起地下自己的小筐子背在身上,里面是她在山上采的一些药草。
转身看了看馄饨摊老板的笑脸,没有立刻离开,倒是从身上拿出个小瓶来递给那老板,边说,“老板最近肝火有些旺,想是忙进忙出也不及调理,我这个不是什么灵丹妙药,不过是些清火气的药丸,老板要是不嫌弃,就收下吧。”
看那老板似乎要推辞,孙凌干脆把药瓶放进他手中,“来而不往,非礼也,老板当我是朋友,请我吃一碗香喷喷的馄饨。
我一个乡野小郎中,也没什么馈赠的,这药,您要是不收,可就是嫌弃我了。”
老板一听,又是哈哈大笑了几声,干脆的收下药瓶,说:
“好,那我就收下,改日不出摊时,咱们喝一杯!”
孙凌说好,这才道别,动身离开了馄饨摊。
孙凌一路沿街走着,想着刚刚的馄饨刘老板,突然想到什么,在身上略微翻找了下,拿出一张薄如蝉翼的纸来,纸张上边写着两行字,纸张的背面,印着一个红色的图案,乍一看以为是蔷薇或者玫瑰,但细看才发现是火焰。
这两行字很特殊,即使是学富五车的人来也未必看得懂,可是,孙凌知道,上边写的是“五月十二,葵瓤北山,欲袭韩三”
。
孙凌看得懂,是因为这纸条上写的,不是真正的字,而是汉语拼音!
也就是这张纸条,让孙凌决定在树林里等,等着看这张纸上所说的事情会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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