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杨大叔搓着手,要背半弯:&ldo;我们想登记……&rdo;
&ldo;登记?&rdo;小混混一听,哼笑着打断杨大叔的话。
&ldo;你做梦呢吧!
哈哈,就你边上这些歪瓜裂枣的,我们不收!
识相地滚外头死去吧!
&rdo;
说罢,还往地面啐了一声。
杨大叔显然不是第一次来这里探话,估计每每来一次都受尽讥讽。
他受惯了这种话,脸色只稍微一白,下意识转头看沈玦,生怕他按耐不住。
小混混见他不说话,来了劲儿:&ldo;你们那些人都能干嘛,没一个拿得出手的异能,你自己说说要你们能干嘛?不能打不能抗的,活着还费粮食,你知道末世里东西多么珍贵嘛?你们就不能识趣些,自个儿找地方死吗?&rdo;
杨大叔喏喏地不敢接话,只盼着他能快点发泄完,然后心情好些能帮着验证一下实力,沈玦的能力要是够,那这事儿就成了。
他没有问过沈玦的能力,以来这种东西是末世人生存的根本,打听别人的能力就像打听别人家财产似得,不太好;二是,他们到底是沈玦两人的拖累,他们愿意出面已经是好心好意了,要是能力没有够,说出来反倒下了人的面子;三是,他看着沈玦,就莫名的坚信着,他肯定是够的。
小混混难得享受一把人上人的滋味,口里说着刺人的话便不想停下来了。
杨大叔他们碍于能力不够又有求于人,不敢得罪这厮,可她陈园园不怕啊,何况他这人还骂得这么难听,实在是气人。
&ldo;差不多就行了吧。
&rdo;陈园园插进一句话。
不巧小混混人不怎么样,耳朵倒是很利索。
&ldo;你说什么?&rdo;
&ldo;我说,差不多就该行了,说两句嘴巴子就好像能多吃两碗饭似得,丢不丢人?&rdo;
&ldo;你!
&rdo;小混混怒地转头要喷人,人群中一眼看到了站在沈玦旁边的陈园园,顿时呦吼了一声。
&ldo;小姑娘人长得挺标致啊。
&rdo;
他围着陈园园转悠了一圈,污秽的眼神究极露骨。
沈玦没在底层社会混过,没怎么见过这么没品位的人,他额角青筋一跳,手一抬,等人高的土墙拔地而起,擦着小混混险些把他的鼻头削下来。
土墙内外冒出渗人的寒气,小混混冷不防被吓了一跳,踉跄了两步,他彻底怒了,骂道:&ldo;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敢吓唬我!
&rdo;
风一拂过,连陈园园都没能看清沈玦的动作,只察觉刀光一闪,就看到眼前的土墙被拦腰截断,他握着那把唐刀,任风把他的黑风衣吹起,冰凉的眸光放到小混混身上。
&ldo;滚。
&rdo;
杨大叔几个头一次看到沈玦的异能,一座那么高的土墙,他们是万万做不出来的,还有手上握着的刀,一看就十分有能耐,他们互相对了一眼,每个人眉宇间都是掩不住地欣喜。
公司盛传,头号大BOSS应隽邦,他从来不传绯闻,不近女色。就连酒桌上的应酬,也从不参加。传来传去,传得最多的,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于是把一头狼,当成一只羊。咳,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脸都黑了。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他到底有没有隐疾!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职场励志文。1V1。绝对的寵文。欢迎跳坑。...
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
随着穿越大军的步伐赶了回时髦。孰料农家小院是非多,还好咱心性坚定,早明确了目标。种种地,挣挣钱,逗逗娃儿,小日子过的不赖。还有一技傍身,掐掐手指头,大人,您近日有大祸上身,可是,您为啥深有同感点着头,并暗示那‘祸’就是我?文案无能,欢迎广大妹子踊跃跳坑。...
融合地球凡人与仙道大能的灵魂,徐枫重生归来,发誓一扫前身因果,再追仙道长生!(一言不合就扮猪吃老虎。)...
虚空之内,九剑浮于空中,光芒闪烁,如龙吟般的鸣叫不断发出乌云之下,一人闭目站立,无数灵魂转动,来自地狱里面的哀嚎茫茫大地,群雄逐鹿,为剑而生,亦为剑而亡。姓氏者白,名为石。却以酿酒之天赋,踏上剑修之路,而后以剑之名,立地成佛。一切精彩,尽在剑佛之中!...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