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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角又如此地无味。
这部恶汉体的(picaresque)小说,应该是没有销路的。
不成其为配角的配角,倒有几位。
劳悌芬便是其中的一位。
在我教过的一百六十几个美国大孩子之中,劳悌芬和其他少数几位,大概会长久留在我的回忆里。
一切都是巧合。
有一个黑发的东方人,去到密歇根,恰巧会到那一个大学。
恰巧那一年,有一个金发的美国青年,也在那大学里。
恰巧金发选了黑发的课。
恰巧谁也不讨厌谁。
于是金发出现在那部翻译小说里。
那年的秋季,本来应该更长更长的。
是劳悌芬,使它显得不那样长。
劳悌芬,是我给金发取的中文名字。
他的本名是StephenCloud。
一个姓云的人,应该是洒脱的。
劳悌芬倒不怎么洒脱。
他毋宁是有些腼腆的,不像班上其他的男孩,爱逗着女同学说笑。
他也爱笑,但大半是坐在后排,大家都笑时他也参加笑,会笑得有些脸红。
后来我才发现他是戴隐形眼镜的。
同时,秋季愈益深了。
女学生们开始穿大衣来教室。
上课的时候,掌大的枫树落叶,会簌簌叩打大幅的玻璃窗。
我仍记得,那天早晨刚落过霜,我正讲到杜甫的“秋来相顾尚飘蓬”
。
忽然瞥见红叶黄叶之上,联邦的星条旗扬在猎猎的风中,一种摧心折骨的无边秋感,自头盖骨一直麻到十个指尖。
有三四秒钟我说不出话来。
但脸上的颜色一定泄露了什么。
下了课,劳悌芬走过来,问我周末有没有约会。
当我的回答是否定时,他说:
“我家在农场上,此地南去四十多英里。
星期天就是万圣节了。
如果你有兴致,我想请你去住两三天。”
所以三天后,我就坐在他西德产的小汽车右座,向南方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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