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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烟雨(第2页)

韶志听得心里也有些触动,他也不是不想好好过日子的,只是那……还未及深想,天香已经搂着他的脖颈亲上了他的唇,一个湿漉漉的吻过后,天香柔声在他耳畔说:“便是你没钱了,天香也跟你。”

柔情蜜意的甜言听起来诱惑至极,又因那话中的意思,倒让韶志的心里一动,含笑问:“怎么,想给老子当婆娘?”

天香定定地看着韶志,一双眼中写满了认真,动感情地说:“只要你不嫌弃我给你生不出儿子,我就给你当婆娘,好好跟你过!”

韶志没应声,一把抱起天香到床上去了……

晚上石婆婆做了煎饼,拿了两张卷了菜给韶韵送过来,见韶志还没回来,石婆婆道:“看样子,你爹今晚肯定是不回来的了,你吃了就插好门睡觉,别管他了,要是他半夜回来闹起来,你只管来婆婆家,婆婆给你做主!”

韶韵谢了石婆婆的好意,吃了一张饼,把剩下的一张留了下来,若是韶志回来,好歹有点儿吃的也显得自己这个女儿比较能干,若是他不回来吃,这饼就当是明天的早饭好了!

六年的时间早就足够韶韵适应这古代的生活了,吃的方面不用说,能将就就将就了,她本也不是挑嘴的人,也没有千金大小姐的命,挑剔不起。

穿的方面,李氏是个贤惠人,那会儿子也是琢磨着自己日不久矣,给她做的衣服多,小时候尽够穿了,等大一些,韶韵是要学着自己做衣服穿的,这年头外面不是没有做衣服的铺子,而是那等铺子花钱多不实惠,一般人家多是买了布料自家做衣服的,女红是女孩子的必备手艺,只有好和不好,还真没有几个不会的。

住的嘛,这一大一小两间房,小的那间早早就是自己的闺房了,大的那间韶志一个人用也够了。

还有个小院子,零零散散种点儿韭菜蒜苗什么的,也能省点儿菜钱,韶韵原还想要养只鸡什么的,可她没这经验,又怕有鸡瘟之类的疫病,还怕那鸡不安静,吵了韶志和左邻右舍,惹了口舌纷争。

乡下人进城都觉得城里人如何如何好,其实城里也有平民,生活未必富贵,如韶志这等穿着制式服装吃公粮的,也没比平民好到哪里去,正经比起来,还不如乡下那有房有田的小地主过得好,开展个养殖业什么的,人家有先天优势啊!

有钱了买地买房是这个世界的普遍投资观念,韶韵倒是想让韶志买地买房,以后哪怕不做捕快了,做个小地主,或者把房子出租收个租金过日子也是清闲,但韶志显然没有那等理财观念,平时口袋里有个钱就随手花了,不是贡献给酒馆就是贡献给烟雨楼,后者的比重更大一些。

对烟雨楼的天香,韶韵虽是从未见面,却是闻名已久,最初听到这名子还是从杨氏的口中听到,她是拿这个故意在李氏面前说嘴的,当时李氏被怂恿得还真的问了韶志一句,得到的是韶志横眉竖眼的对待,吓得李氏再也不敢问了,大妇的气势从未在李氏身上出现过,用韶志的话说就是“庶女那股子小家子气”

李氏还在的时候,天香是第三者插足,却也不算是她的过错,身在妓院的女子可没有那么多的卖艺不卖身,更何况她又是被特意卖到那种地方的,也不是黄花闺女,抬不起身价,只有客人挑她,轮不到她挑客人。

所以韶韵那会儿对这个女人,只是觉得也是个可怜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横竖那人也不在眼前出现,就当没这回事就好了。

那会儿李氏的病情总让韶韵心焦,还真的没心思想其他,就算要挽救韶志和李氏的夫妻感情,也要等李氏身体好了再说啊!

等到李氏没了,韶韵又急着抱韶志的大腿,莫说他喜欢去烟雨楼找天香,就算是他喜欢赌博,喜欢杀人放火,她那时候都不会阻止,劝说什么的也要先得到那人的信任和重视才能提,不然只有一开口就被扇到一边儿的可能。

他都不重视你,怎么可能听你的话?

再加上,那些事情实在不是女儿好说父亲的,这可不是讲究个性自主言论自由的年代,骂人骂得重了都是可以问罪的,女儿说父亲,被责问不孝是一定的。

尤其韶韵的年龄这么小,实在不该是懂得这个道理的时候。

眼前的情况还是这般,知道天香的存在,碍于身份碍于年龄她什么都不能说,一想到这里,韶韵有时候也难免感慨自身时运不济。

投胎投到一个贫穷人家不说什么,不是熟悉的历史空间也不说什么,在哪儿不是过啊!

娘亲早逝,自己是个女儿家这些也都不说了,客观条件如此,主观也只好说没办法。

可这些客观综合在一起,现状不容乐观,女子在世上若没有撑腰的人,说话的声气都要弱一截子,怎么好跟唯一能够依靠的父亲翻脸呢?

韶志喜欢天香这不用说,不然烟雨楼那么多女人,天香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什么色艺双绝的花魁,没道理让他回回都只找那一个,可见是喜欢了,这样一来,天香和自己,即便是不一样的喜欢,在他的心里头,到底谁的分量比较重呢?

韶韵不敢赌,也就越发不敢问天香的事情,想及韶志可能会把天香娶回来给自己当后娘,而自己竟是毫无办法可以阻止,她就不由得愁眉不展,辗转反侧。

罢了罢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韶志现在还没露出这个意思来,她不用担忧得太早。

此时的韶韵还不知道李大胆那么一闹已让韶志升起娶天香做继室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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