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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凡就那么看着眼前名为初恋的菜,心神却早已穿越到了还是学生的时候的那一个时刻——
“那,给你玉米羹,我吃苦瓜,让我吃尽你生命中以后的苦,然后你就跟着我过甜蜜的日子就好了。”
“咯咯,那里面的酸怎么办啊?我也不愿意吃醋啊?”
“醋作为调味剂,偶尔吃点也还是不错的啊,难道你觉得你男朋友不是最优秀的吗?到时候肯定是一大堆的女人对你羡慕嫉妒恨呢,你得提前吃点,好好锻炼下啊,哈哈。”
“讨厌,你这个自大狂,别人才不会看上你呢,也就是是我比较傻,才会喜欢你这个穷小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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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乐凡脸上露出了温暖的微笑,拿起了汤勺,挖了几个玉米羹,注视良久以后,终于还是送向了自己的嘴边,但是却并没有吃到自己的嘴里。
不是乐凡不想吃,也不是玉米羹掉地下了,而是有一只纤细的手抓住了乐凡那拿着汤勺的手。
乐凡一愣,扭头就看到了那握在自己的手腕上的那只纤细的小手,这——,难道是她?
只见那个捂着乐凡手腕上的小手,小拇指的最后一个指节,有点夸张的靠向了无名指,这样的倾斜度少说得三十度以上的小拇指,乐凡只见到过一次,那就是那个她。
乐凡猛地抬起了头,那张熟悉的脸就那么真实的出现在了面前,然后双眼蓦地变大,手中的汤勺就那么不受控制的掉到了餐桌上,还在心有不甘的打着转,但是汤勺里的那个结果玉米羹却一直都没有掉出来。
终于那个汤勺不再转动,因为汤勺的把碰到了那个装着名叫初恋的菜的盘子上,发出了“叮”
的一声清脆的响声。
就跟是一个信号般的,然后何公子这个超级亮的灯泡就粉墨登场了。
“来,我给你们介绍下,这个就是我给你们说的那茉莉花了,哎?我说乐凡啊,你怎么这么不要脸啊?跟人家一个女孩子抢一个汤勺,你好意思啊?服务员再拿一副餐具来,我的女神,你等会用新的吧,那个不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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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何公子在心里还是希望女神能用自己的那个汤勺的,虽然那个汤勺自己也没有用过,但是最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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