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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十四岁的布朗知道马上将拥有这样一位目光如炬的老师时,他欣喜若狂。
第一次作业,布朗写了一篇关于大峡谷的作文。
他不胜其烦地描写了石灰石的外形、色度,甚至包括每道裂纹。
作文发下来以后,他却发现里面圈满了红笔印,希思先生删掉了将近百分之九十的形容词,给了一个C…。
在文章的顶端,他写了四个字:简洁即美。
《达·芬奇密码》大获成功后,丹·布朗总是对慕名而来记者和作家说,他成功的秘诀在于毫不吝啬地使用删除键。
尽管走了不少弯路,但是他在中学里所学的写作技巧总算派上了用场。
布朗坦言,是希思的教诲让他学会了字字珠玑、力透纸背的艺术,干净漂亮地完成了《数字城堡》。
埃克塞特学院还教给了布朗一个受益终生的道理——这点在他那包罗万象的小说中格外明显——那就是,人毕生的追求应当是如何成为一个多才多艺的人。
当时,几乎所有的私立学校都秉承一个秘而不宣的宗旨:培养面面俱到、文理兼通的学生。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学校为学生安排了多门课程,从自然科学到人文艺术,从文学文献到体育锻炼,内容涉及到多个学科和领域。
显然,这种理念是希望学生在进入大学学习之前能尽可能地接触各类知识,以便找到适宜的领域进行专项研究。
布朗从小就在这种氛围里长大,耳濡目染,所以他对这一点的理解远比他的同学深刻。
这也让他在以后的日子里能轻而易举、游刃有余地应付从未接触过的知识。
丹·布朗之所以能轻松自如地应付诸多学科,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在其他人看来水火不容的两大学科——科学与宗教——在他的家庭里却和谐地共处,它们彼此依赖,相克相生。
他的父亲以教授数学为生,而他的母亲却钟爱宗教音乐;他们互为补充,配合得天衣无缝。
布朗从小就是个基督徒,他常常去唱诗班演唱,参加主日学校的清修,与小孩子们一起在教堂夏令营里度过了许多个漫长的夏日假期。
第二章 羽翼初丰(1)
1982年秋,布朗被阿默斯特学院录取。
在阿默斯特学院,布朗度过了一段毕生难忘的时光,即使在成名之后,他还是时常把这段经历挂在嘴边。
小说家勒尔契克曾是学院的客座教授,在多年的执教生涯中,他培养了无数品学兼优的莘莘学子,布朗就是其中一个。
布朗常常说,尽管勒尔契克教授诲人不倦,教给了他许多英文写作的技巧之道、思维发散的秘密之源,但那时的他却从未想过要当一名作家。
十年后,当布朗在自己的第一本小说中对勒尔契克教授表示诚挚感谢的时候,他不得不承认,正是在勒尔契克教授课堂上的学习经历让他在时过境迁后仍能信心十足地拾起搁置已久的笔。
在阿默斯特学院就读的第三年,布朗获得了去西班牙塞维利亚大学留学一年的机会。
来到塞维利亚大学之后,布朗又像以往一样选择了一门从未接触过的课程:艺术史。
正是这门课上,教授信手拈来的几句题外话为《达·芬奇密码》播下了最初的种子。
那是在一堂有关列奥纳多·达·芬奇的课上,教授一边用幻灯片向学生们展示画作,一边随手指出达·芬奇在这些绘画、雕塑及素描设置的密码和疑团。
当教授开始演示《最后的晚餐》这张幻灯片的时候,满满一教室的同学都已经昏昏欲睡了。
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教授说道,虽然几百年来人们都误以为在这幅画中坐在基督右边的人是门徒约翰,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实际上,她是一位女人,确切的说是抹大拉的马利亚。
接着话锋一转,他又继续指出画卷中好几个为人们所忽略的细节,比如在整个晚宴中没有出现一只酒杯。
这堂看似平淡无奇的课极大地激发了布朗的想象力,他浮想联翩,不能自已。
对于这个思维活跃、终生热爱解密和猜谜的大学生而言,短短的几十分钟让他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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