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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个打架的好地方,有时候能看见有人扔酒瓶子,有一次还引起了可怕的后果,但有一条规矩,阿拉伯人只准窝里斗,不会招惹基督徒。
拉基酒是种阿拉伯酒,价钱相当便宜。
小酒馆二十四小时不打烊,因为那群幸运的阿拉伯佬就有本事白天干一天活儿,晚上还能喝一宿酒。
以上就是洗碗工每天的生活,那时候感觉倒也不坏。
我没觉得自己穷,因为就算付了房租,攒够烟钱、上下班路费和星期天的饭钱之后,我每天还能余下四法郎喝酒,有四法郎就算有钱人了。
这种感觉很难用言语表达,当生活已变得如此简单,便会产生一种深深的满足感,大概吃饱喝足的野兽会有这种感觉。
没有什么比洗碗工的生活更简单不过的了。
生活节奏就在上班和睡觉之间来回切换,没有时间思考,对外面的世界也没什么感觉。
对他而言,巴黎的范围缩小到了仅剩酒店、地铁、小酒馆和床。
就算他出远门,也只是去到几个街区之外的地方和某个女仆约会,让她坐在他的膝头吃牡蛎喝啤酒。
不上班的时候,他就一觉睡到中午,穿件干净衬衫,跟人掷骰子赌酒喝,吃完午饭再回床上睡觉。
对他而言,除了干活儿、喝酒和睡觉,其它事情都不怎么现实,其中睡觉又是重中之重。
有一天晚上,刚过午夜时分,我房间窗户下面发生了一起谋杀案。
我被一阵可怕的叫喊声吵醒,我走到窗前,看见一个男人平躺在楼下的石头路面上,凶手一伙三人飞快消失在街角。
我们几个下了楼,发现那个男人已经死了,一截铅管砸裂了他的头骨。
我还记得他的血的颜色,是诡异的紫红色,就像葡萄酒。
那天晚上我回房间之后,血依旧残留在鹅卵石路面上,有人说好几英里之外的学生都专门跑来看。
但回想起这件事,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在凶杀案发生之后不到三分钟,我就回床睡觉了。
我们那条街上的大多数人也是如此,我们只是跑去确认那人的确死掉了,然后就直接回去睡觉。
我们是要工作的人,为了谋杀案牺牲睡觉时间有什么意义?
在酒店工作让我明白了睡觉的真正价值,就像挨饿让我明白了食物的真正价值一样。
睡觉不再是简单的生理需求,而是近似感官享受,与其说是休息,不如说是纵情享乐。
我再也没为房间里的虫子犯过愁,马里奥教了我一招,特别管用,就是在铺盖上撒一层厚厚的胡椒粉。
虽然搞得我一直打喷嚏,但虫子都很讨厌胡椒粉,全跑到别人房间去了。
注 释
[1]《汤姆叔叔的小屋》(UncleTom'sCabin):该书为美国文学著作。
(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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