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反正只要能碰见人就好啦,随便怎样的人都行。
不过他自然知道:没准儿他要在这个森林里一直走下去,今天,明天,很多很多天,然而却一个人也碰不见。
就算这样也只好忍受,命中注定了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必东想西想,一切只能听其自然。
他听见一只啄木鸟在叩击树干的声音,便企图悄悄去观察一下;他轻手轻脚地移动着,好不容易才看见那只小鸟。
他在一旁瞅了它好半天,看见它身子贴在树干上,小脑袋一个劲儿来回动着,孤孤单单地在那儿啄呀,啄呀。
可惜,人不能和禽鸟交谈!
要是能向这只啄木鸟打声招呼,寒暄几句,问问它在林中的生活情况,了解了解它的工作和欢乐,那有多美!
啊,人要能变就好啦!
他蓦然想起,他在空闲时偶尔画过画,曾用石笔在黑板上画出花、叶、树、动物和人的脑袋等等。
他经常用这办法长时间地消遣,有时就像个小上帝似的随心所欲地创造着生物。
他曾给一个花萼画上眼睛和嘴,把树枝上滋生出的叶簇画成一些人,在一棵树梢上画一个大脑袋。
这么胡乱画着,他常常感到在一段时间内很幸福,自己像中了魔,同时又变成了魔术师,能让自己手底的线条要么变成一片树叶,要么变成一个鱼头,要么变成一条狐狸尾巴,要么变成人的一撇眉毛。
对于他的这种本领,歌尔德蒙自己也颇为惊异。
人应该是能变的,他现在想,就像当初他那黑板上的好玩儿的线条一样。
歌尔德蒙真巴不得变成一只啄木鸟啊,哪怕一天,哪怕一月,栖息在树梢上,在那光秃秃的树干上跑来跑去,用坚硬的嘴壳子啄进树皮,用长长的尾巴支撑身体,说一种啄木鸟语言,从树皮里边发掘出好吃的东西。
啄木鸟的叩击声引起共鸣,听起来清脆而又悦耳。
一路上,歌尔德蒙在林中碰见了许多野物。
他碰见了几只兔子;这些胆小鬼从一处灌木中窜出来,痴愣愣地瞪着走近的他,随后一扭身就箭也似的跑了,耷拉着长耳朵,尾巴下面露出一团白色。
在一块小小的林间空地上,他发现躺着一条蛇,他走过去也不逃开,原来并非是一条活蛇,而只是根空空的蛇皮。
歌尔德蒙把蛇皮拾起来,拿在手里观察着,看见在脊梁上有一溜灰褐两色的花纹十分美丽,太阳光透射过来,薄得有如蛛网似的。
他还看见一些黄嘴黑山鸡;这些家伙鼓起黑眼珠紧张而畏葸地盯着他,随后便贴着地面飞开去。
红胸脯的驹鸟和鸣禽也很不少。
林子里有一块凹地,积满绿油油的水,水面上有一些长脚蜘蛛在穿梭奔跑,像是着了魔,又像在玩一种人所不能理解的游戏;在空中,飞着几只翅翼呈深蓝色的蜻蜓。
有一天,天色已晚,他又看见——或者说只看见树叶在抖动,听见树枝嘎啦嘎啦折断的声音和潮湿的泥地上巴嗒巴嗒的踏脚声,一只硕大的几乎看不清的野兽猛地冲过灌木丛,他不清楚是头麋鹿,或是头野猪。
他伫立良久,吓得好半天才缓过气来,紧张地倾听着野兽遁去的方向。
周围早已恢复宁静,他的心仍扑通扑通地跳。
他走不出森林,只好在里边过夜。
他一边选择睡处,用苔藓铺成一张床;一边思考着,要是他再也出不了森林,不得不在林中永远呆下去,那又将怎样呢。
他得出结论,这将是非常非常不幸的。
临了可能靠吃草莓活命,睡在苔藓上;除此之外,他毫无疑问也能造一间小屋,没准儿甚至能钻出火来。
可是永远永远只是一个人,在这些无声地沉睡的树木中间,在这些一见人就逃跑的野物中间,在这些不通人语的禽鸟中间;如此活着真是可悲得难以忍受啊。
看不见人,不能对谁讲一声早上好或者晚安,瞧不着人的面孔和眼睛,欣赏不到姑娘和妇女的美貌,享受不着亲吻,再不能用嘴唇和肢体去玩那神秘而欢乐的游戏,啊,这简直不可能想象!
如果他注定了要如此活着,他想,那么他就将努力变成一头野兽,一头熊或者一头鹿,那怕为此而失去永生的幸福。
做一头公熊而能够爱母熊,这也不坏,至少比保留着他的理智、语言以及等等一切而孤零零地活着,悲哀地活着,没有爱地活着,要强许多许多。
玄乾大陆,宗门林立,强者无数。少年周恒凭丹田中一把神秘黑色断剑,从原石小镇而出,在这个大世中战出了一片天地。穷凶极恶者,杀!欺我亲友者,杀!阻我成道者,杀!登天路,踏歌行,一剑在手,天下独尊!...
星辰大陆,无魔法,无斗气!武者吸收星辰之力,强化已身,震慑天地,破碎星空,踏灭乾坤!剑气纵横九霄,刀气撕裂苍穹,宝枪一刺,星辰崩碎,神箭一出,隔界断魂!妖星降世天下乱,一代至尊横空出。不要惹怒箭神,无论你躲藏在哪里,无论相隔了多少遍星空,多少个位面,箭神出手,一命归西。...
...
上古卷轴的世界中,风盔城外一个呆萌吃货,受到圣灵恩宠,经历神圣试炼,成为塔姆瑞尔最强大的战士。他身穿乌木铠甲,手持附魔乌木剑,被称为乌木勇士。传奇中的邪恶生物,乌鸦鬼婆幽魂之母魔族狼人吸血鬼巨龙龙祭祀,纷纷倒在他的剑下。他帮助龙裔拯救了世界,只为尽快杀死他。...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就能让大明王朝中兴!总之,就是一句话,以他贾亦韬作为主办人和策划人,在明末来一个达人秀,让名臣名将尽情地施展才能,聚拢那个时代最为前沿的科学家。而贾亦韬自信的来源,不仅是他丰富的历史知识,主要还是明末时期,中国的强大,不管是军事,亦或是科技,还是经济方面,都是世界遥遥领先的存在。...
那年浮屠寺的赤脚和尚一指断山成永河。那年耍剑的先生手持草芥碎了万垒城墙。那年边军的刀疤卷毛驰骋沙场一路尘土飞扬。那年倒骑马的色痞活色生香。酒馆之中喧闹非常,说书先生格外繁忙。在很多年后,有个少年‘哧溜哧溜’的吃着麻辣片汤,听着那些英雄过往。而他的故事要从梦中神女自备嫁妆不辞万里,只为给他暖床洗衣传功生个小孩诉说,要从在他疑惑的问自己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像样的痕迹开始!这是一段心藏无上刀锋,问天下谁与争锋的故事,这是一段特带劲儿的故事!(↓↓↓↓↓↓梦想杯投票入口,对作者至关重要,拜谢诸位书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