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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老十将我逮个正着,我此时正在自己院里赏雪呢。
我都来探望宜妃了,九福晋这个正经儿媳妇自然不能落下,不过她是独自一人,没带小妾。
“额娘,都快过正月了,没想到这天倒越发冷起来,额娘得保重身体才是。”
九福晋一副小媳妇模样,看来宜妃这个婆婆不怎么好处。
不知怎的,我觉得宜妃对嫣红,比对九福晋还亲热。
虽然她们是亲戚,但搁着很远了,要在后世,两人走在大街上百分之百就是两陌生人。
“娘娘,这时节,还是用狐狸皮好,福晋就有一件火红狐狸皮大衣,看着可暖和呢。”
嫣红在旁边娇笑道。
那件火红狐狸皮是十三年前送来的,
我其实对动物皮没什么好感,虽然我并是不什么动物保护者。
用这些珍稀动物皮所做的大衣都很重,想比之下,我更喜欢棉衣和羽绒服,当然有空调更好。
一般的赤狐都是棕红色,而十三送的却是滚烫的火红色,没有一丝杂色。
因此即使我不大喜欢红色,还是很臭美的让人做成了大衣,不时显摆一把。
今儿倒好,我收敛了,嫣红却帮我宣扬起来。
果然,宜妃的注意力转到了我头上。
不出所料,等宜妃知道狐狸皮的出处后,脸色冷了下来。
我暗自揣测,也许十三的娘和宜妃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
九福晋担忧的看了我一眼,我却无所谓,反正又不是我的正经婆婆,能把我怎么样,最多就是给老十嚼舌根罢了。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宜妃没了兴致,叮嘱了几句后就打发我们走了。
临别前,九福晋颇有深意的看了嫣红一眼,而嫣红仍然是一副非常规矩的模样。
九福晋笑道:“我今儿晚上约了八嫂一起吃锅子,弟妹不如也去我那坐坐?”
我明白她的意思,不就是让我提防着嫣红嘛,不过见她似乎真的为我担心,我也不好拒绝,便上了她的马车,让嫣红一人回府。
不过出乎我的意料,九福晋只在马车上隐晦的提点了我几句,之后便再也不涉及此类话题。
也许这就是豪门大院的生存法则吧。
她家厨师的水平确实不错,当然,三个女人胃口也不差。
酒足饭饱之后,我和八福晋都满意而归。
让我更意外的是,一周后,老十才就此事发表了意见。
“其木格,听说十三弟送你一张上好的火狐狸皮,你很喜欢?”
老十边吃着牛(肉),边问道,打破了他一直坚守的贵族准则--食不言。
老十这段时间有些消瘦,似乎真的在废寝忘食的读书。
每天都早出晚归的,而书房的灯也总是半夜才熄灭。
今天见他正点回家,我还以为他的生活重回正轨,原来是听了小道消息,心里不爽,求证来了。
不过,他似乎没怎么生气,看来和十三的关系有所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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