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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首我们的发展之路,自改革开放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之后,中国的贫富分化情况越来越严重,而在这一铁的事实面前,现在却有人鼓噪中国的问题是“国富民穷”
,并提出了诸如平分外汇储备、平分国有企业、平分国有土地、利用减税藏富于民、利用股市藏富于民等措施。
笔者一直主张“创富于民”
和“均富于民”
,“创富于民”
在前面的章节已经讲到,如何“均富于民”
则是本章重点。
第八节 六问民生困境之之六应该如何改善中国的民生困境?——“均富于民”
有必要
第八节 六问民生困境之之六
应该如何改善中国的民生困境?
——“均富于民”
有必要
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最根本的是“创富于民”
,也就是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存率,只要劳动者创造的财富价值增加了,民众的收入才会切切实实的增长,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远远高于我国,主要是由于他们的劳动生产率远远高于我国,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劳动生存率的区别,发达国家的民生状况比发展中国家要好,这也是非常明显的,因此改善民生从根本上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样才可以从整体上将蛋糕做大。
另外蛋糕的分配也是非常重要的,这也就是“均富于民”
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作用。
现在中国有一种非常流行的说法,就是政府应该放弃基础设施建设,将政府收入用于改善民生。
笔者认为这种用牺牲国家建设来保障民生的建议不高明,在世界上任何国家,基础建设都是政府的责任,西方发达国家在历史上也是这样,我们政府现在面临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和“改善民生”
的双重任务,这两个担子都应该挑起来,那些主张政府应该放弃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加大社保投入的说法,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
中国现在改善民生困境,最重要的是要缩小贫富差距,也就是“均富于民”
,
关于打击”
新五蠹”
的一些思路
“新五蠹”
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违法行为,比如贪污受贿、黑社会及*业,对于这些中国应该加大打击的力度,另一类是暂时并不违法的行为,比如投机、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高管薪酬等,这三个问题现在还没有有效的法律对其进行约束,笔者重点谈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针对投机问题,笔者认为中国应该制定《反投机法》将投机行为纳入依法进行打击的轨道,最起码也要严禁在住房及食品领域的投机行为,反投机在技术上已经不存在问题,关键是认识上不到位,其实现在只要政府明确的表明一个态度,比如反对在住房及食品领域的投机行为,然后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我们应该相信广大的投机客还是会听政府的话的,还是会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的。
针对不道德商业行为的监管,笔者认为中国在认识上还存在误区,总是认为我国现在已经实行了市场经济,只要不违法的事情都可以做,但是法律一般都是滞后的,也是存在漏洞的,其次,执法难,导致很多受害者不能获得赔偿,因此完全依靠立法对其进行打击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加强行政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加强行政管理,笔者认为政府应该让一些行业商协会担当起行业管理的任务,因为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政府在治理商业不道德行为的同时,往往存在着不够专业的现象,政府对经济生活中的具体现象不是很了解,如果政府能够赋予一些行业商协会一定的公权力,就可以基本做到“事事有人管”
,如同他们没有管好,政府和公众就可以直接向他们问责,现在中国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组织,但这些组织其并不具备对行业管理及规范的职能,这些组织的潜力也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笔者曾在全国工商联某直属商会有过工作经历,工作期间笔者发现中国现在行业商协会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现在行业组织制定的规则基本上属于行业自律公约,只对这些组织的会员具有约束力,但问题在于并不是行业内的所有企业都加入了行业商协会,行业商协会的规则只对会员有效,而对非会员无效,即使是对会员也是呼吁呼吁,而并非强制执行,因此很多东西都是形同虚设,如果这些机构能够在政府及法律授权范围内拥有对行业管理的“公权力”
,那么这些单位就可以对违背商业道德的行为直接进行处理,这样中国也就不会存在那么多“没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