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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句话里已经可以看出日军是怎样穷凶极恶、无法无天,以及我数十万呻吟于敌寇铁蹄下的南京无辜同胞的命运是何等悲惨!
判决书上的这寥寥数语不啻是一幅活生生的“人间地狱写真图”
。
四
日军除了个别地或小规模地对我南京居民随时随地任意杀戮之外,还对我同胞,特别是解除了武装的军警人员以及他们认为是可能参加过抗日活动和适合兵役年龄的我青壮年同胞,进行过若干次大规模的“集体屠杀”
,而这些次的屠杀又是以最残酷、最卑鄙的方法实施的。
例如,在十二月十五日(即占领的第三天),我已放下武器的军警人员三千余名,被集体解赴汉中门外用机枪密集扫射,均饮弹殒命,其负伤未死者亦与死者尸体同样遭受焚化。
又如,在同月十六日(即占领第四天),集于华侨招待所的男女难民五千多人,亦被日军集体押往中山码头,双手反绑,排列成行,用机枪射杀后,弃尸江中,使随波逐流,借图灭迹。
这五千多人当中,仅白增荣、梁廷芳二人于中弹负伤后泅至对岸,得免于死,其中梁廷芳曾被邀出席远东国际法庭作证。
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证言犹历历如绘地深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日军在南京最大规模的集体屠杀,恐怕是在下关草鞋峡进行的那一次。
那次屠杀是在十二月十八日(即占领的第六天)夜间举行的。
当时日军将我从南京城内逃出而被拘囚于幕府山的男女老幼共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除少数已被日军饿死或打死者外,全部都以铅丝捆扎,驱集到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密集扫射,使饮弹毙命;其倒卧血泊中尚能呻吟挣扎者均遭乱刀砍戳;事后并将所有尸骸浇以煤油焚化,目的也是为了灭迹。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曾经邀请过一个名叫伍长德的中国人出庭作证。
伍长德是在大屠杀中身上被日军浇上了煤油而未被焚烧致死的惟一的一个幸存者,他那使人惊心动魄的证言同样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梁廷芳和伍长德的证言得到了法庭的重视和很高的作证评价。
以上几次集体屠杀,虽然死者的尸体被投诸江中或焚为乌有,日寇自以为无罪迹可寻,但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这些暴行已经是铁案如山、不容抵赖的了——在汉中门外、中山码头和下关草鞋峡,我国共有六万五千多无辜同胞被日军杀害,仅白增荣、梁廷芳、伍长德三人得以幸名。
在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还发现了好几处“万人坑”
、“千人冢”
,其中在灵谷寺旁的一处且有敌伪时期南京督办高逆冠吾为三千余无主孤魂所立的一块碑文。
这些坑冢无疑地是日寇搞集体屠杀的罪证,可能是他们使用另一种方法(活埋)的有力证据。
由法医们后来对从这些坑冢里挖掘的数千具尸骸的检验、鉴定报告可以推定:集体活埋确也是日军使用过的集体屠杀方法之一,而且使用过不止一次。
※※※※
由上所述,可见日军对我南京同胞的集体屠杀是极端残酷野蛮的,而其方法又是多种多样的。
他们对我南京居民的任意的、个别的或小规模的杀害同样地是用极端残酷野蛮的多种多样的方法实行的。
花样之多,死事之惨,是世界历史上所罕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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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十一国法官简介(7)
除了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任意枪杀之外,日军对我无辜同胞还用尽了其他种种的杀人方法,例如:砍头、劈脑、切腹、挖心、水溺、火烧、割生殖器、砍去四肢、刺穿阴户或肛门等;举凡一个杀人狂患者所能想像得出的最残酷的杀人方法,他们几乎都施用了,而且在南京沦陷后持续六个星期之久的时间里,每天都要对我无辜同胞施用成千上万次,这确实是骇人听闻、史乏前例的残暴记录。
但是最残暴、最令人发指的还是日军为取乐而举行的“杀人比赛”
。
在这里,我只指出一桩“杀人比赛”
中最突出的事例。
这件事是在资格最老、声誉卓著的英文《日本广宣报》(Japan Advertizer)上登载并大事宣传过的。
提姆伯莱(Timperry)著:《日军在华暴行纪实》(英文原著,无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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