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67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七章 野营野战(第2页)

“偶像哥,麻烦来一下,我们一起来烧烤吧。”

她邀请着。

“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鱼大部分都是你钓上来的,当然都是你吃啊,只有付出了力量的人才能享受哦。”

这还变相的告诉李一元他们,你们别想吃鱼了,吃你们超市自己买的食物去吧,哦对了,超市那堆食物和调料我也付钱的,我想吃你们还不能拦哦。

这完全就是**裸的报复啊,你们两个坏人,昨天欺骗我,我不会原谅你们的。

他们能怎么办?

好吧,这个时候,微笑就可以了。

硬要理解的话,当成苦笑也行。

……

李一元看着在一旁欢闹的两个人,知道自己挤不进去,更别想把程志成挤进去,自己的计划别说要成功,现在更是连可能xing都快要消失了。

只能出杀招了,该死的。

他对着程志成耳语了一番,可是程志成听到计划后,却是摇了摇头,示意他自己去做。

李一元诧异的看着程志成,程哥啊,我给你送大量加分的事件,你都不乐意参与?你来的目的真的是童露吗?

不过他这个时候已经懒得细想了,既然程志成不乐意接受这份礼物,那只要加强点,稍微加强一点点,送给这个保镖了。

这个家伙坏了我多少事!

不可原谅!

……

她烤着手上的鱼,感觉已经熟透之后,仔细的喷上了调料,递到他的嘴边,“偶像哥,麻烦来一下,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哦。”

看的旁边的两个人眼冒火花,美人喂食,这得是多么大的福分啊。

更让他们火大的就是当事人竟然还要拒绝,被美人嘟起嘴生气的瞪眼之后才勉为其难的接受,当然了,是笑眯眯的接受,要多贱有多贱,最贱的就是,被喂食的人最后还故意的扫了他们一眼,眼神中像是在说:羡慕吧,嫉妒吧,ohoho……

他就是要故意的激怒他们,让他们无理智的发招,要让他们显露狼尾巴的外形。

他看到李一元转身对着通讯器说话之后,眼角眯了眯,要来了吗?

……

手持棒球棍的十来个匪徒笑着站在童露他们的面前,带头的人笑着说:“哎呀,这里竟然还有个靓妹在,哥几个难受的荒,陪哥几个去玩玩怎么样啊?其余几位兄台别拦着我啊。”

后面跟着的一个马仔黑着脸说:“王哥说的话你们都没听到吗?告诉你们,王哥可是中级武斗家,不听话可没好果子吃哦。”

红白脸一起唱了。

偶像叹了口气,这李一元就会出这种昏招吗?亏我还对他抱有期待呢!

包括童露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李一元。

李一元这时候才觉得自己这出戏太糟糕了,难怪程志成不接受,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些人都是李一元叫过来的,那个混子会无聊到拿着棒球棍到河边来找马子玩?难道现在的混子喜欢找河马么?

可是戏已经搬出来了,总不能说:哎呀,不好意思,戏码错了,返回重来吧?这样你还想做主持人吗?观众用香蕉皮不砸死你!

李一元咬了咬牙,然后‘一马当先’的冲了过去,靠近王哥后,急速的说了句:“打我,下重手,钱双倍。”

热门小说推荐
女总裁的妖孽高手

女总裁的妖孽高手

与女总裁新婚之日,他却与别的女人夜醉不归特种兵王焱回归花花都市,第一次求职面试便被女总裁求试婚,本以为可以混吃赚钱当小白脸了,岂料在职场和爱情生活中事件不断,为了美女总裁和各色美女们,他不得不一展身手,开始自己的都市传奇...

重生暴力千金

重生暴力千金

萧伶韵这辈子最庆幸的是,上天给了她第二次重生,让她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这一世,她要踹开渣男,揭穿闺蜜继母大人,打倒爱演戏的堂妹。既然你们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既然你要嫁给我老爸。那我就要嫁给你干爹,让你叫我干妈!天天膈应你,直到膈应死你!可方韵洁的干爹是什么人呢?那是道上数一数二的豪门大佬,那是黑暗帝国的不朽传奇。铁血无情,心狠手辣,似乎不好勾搭啊o╯□╰o...

天奴娇之俏厨娘

天奴娇之俏厨娘

半含轻蔑,半含微笑,才能极致娇俏。厨娘难为,且看女主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将以弱胜强演为绝唱。王府公孙,皇室子嗣,本以为花前月下情意浓,却山雨欲来风满楼,究竟人生棋盘如何布局,且让命运女神为你揭开神秘面纱。能人雅士茫茫,以一技之长,步入淑贤殿堂,才能底气堂堂。...

道门败类

道门败类

缺德玩意儿叶云穿越了,而且成了一名小道士!为师绝不能容忍如此邪恶功法涂毒世人!叶云随手便将一本绝世仙法扔进火堆普通的修仙者,能够感觉到气若游丝般的天地元气已是万幸号称万年第一的修仙天才也不过看到一条奔流的元气大河!叶云轻轻一闭眼,他分明感觉到,自身周围元气如同一片浩瀚星河不是什么大家与大神,写不出名著与神作,只是写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已,平平淡淡写书,安安静静码字,只愿用三寸笔锋,打造一场修仙盛宴!(正常情况下中午一更,晚上一更!)...

高科技军阀

高科技军阀

杨朔铭在林中逃亡时意外遭到雷击,回到了1913年的中国,在从土匪手中救下一名女子时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是一台超级电脑在一代高科技军阀的努力下,中华民族全新的高科技历史时代,从此开始!...

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司南第一次遇见苏千秋时,他才七岁。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司南把这想法告诉了母亲,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先是一愣,而后不屑道,人漂不漂亮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们家门当户对。到了高中,班上被孤立的个体并不只有苏千秋,还有坐她后面那是个染着银色头发,穿了耳钉的孤骛少年。他叫楚涵。暮霭沉沉楚天阔的楚,秋水涵空如镜净的涵。若说司南是三月柔软散漫的光,楚涵则是腊月寒冷凌厉的风。高中,大学,工作,十年一路走来,三人的青春就像一曲暧昧婉转的歌,待到散场时分,是青梅竹马的他,还是常在身侧的他?...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