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认真细心的样子让人看不出慕阳和孩子没有血缘关系,比亲生的还像是亲生的!
楼曦今天没有穿军装,穿的是慕阳新买的一套运动装,宽大的灰白色的t恤,简单到除了品牌标志之外就没有别的图案,银灰色的运动长裤,一双超大的运动鞋。
这样的装束他该有十几年没有穿过了,从他参军之后就一直都是军装和西装。
楼曦的一只鞋能装下慕阳和小翌晨每个人的一只脚,被小翌晨叫做船一样大的鞋子。
楼曦的衣服也被小翌晨叫做小被子,慕阳和小翌晨一样戏谑的称呼楼曦的鞋子和衣服。
慕阳和小翌晨今天也是穿运动装出来,慕阳还是习惯性的选择了一套湖蓝色的运动装,倒是小翌晨穿得很鲜艳,暗红色的运动装把他裹起来,慕阳说小孩子容易走丢,穿红色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
小翌晨就走失过一次,从此就被慕阳冠上了容易走丢的孩子的称号!
一家三口就坐在清风山的草坪上休息,高大的乔木遮住刺目的阳光,在树荫底下很是阴凉。
把一块垫子铺在草地上,再把背包里算七八糟的东西拿出来。
有吃的,像面包、水果、果汁、开水这些。
有用的,像毛巾,杯子之类。
还有纯粹是用来玩的,比如说溜溜球、画板。
楼曦不知道爬一座观光旅游的山要背这些,而且,那个溜溜球他实在想不出和爬山有什么关系,到现在为止没见慕阳往溜溜球上看过一眼。
基本上慕阳强调说自己装的都是有用的,到时候一定能用得上。
所以楼曦才任由她往背包里塞东西。
刚才上山的路上,楼曦看了看周围的游客,每一个都是拎个小包,没有人像他一样背个大包,一路上还有不少的人对他投以异样的目光。
山间的清风徐徐吹过,拂起慕阳散在耳侧的秀发,飘扬在空中。
楼曦坐靠着背后高大的桦树,半曲起左腿,惬意的半眯着眼睛看着不远处,右手还放在靠着他左腿的女人的腰上,小翌晨坐在慕阳的身前,拿着一只彩笔慢慢的描摹着不远处的一簇花草。
从远处看,这一家三口是那么的和谐、温馨!
俊朗的丈夫,美丽的妻子,可爱的孩子,让人羡慕的是三人之间流转的一种浑然天成的默契。
虽然那个丈夫没有看妻子和儿子,可每次妻子耳边被风扬起的发丝都能被他快速的发现,然后把调皮的发丝重新拢回而后。
那个妻子虽然目光一直在注意着孩子手上的画板,可每次伸手总能拿到男人放在手边的水。
三个人谁也没有看着谁,可是看起来比看着对方还要自然默契。
有不少的游客拍下了这温馨美好的一家人。
开始慕阳还担心这些照片会给楼曦带来不便,不过后面见楼曦没有阻止,只见楼曦拿起自己的太阳镜戴着继续迷他的眼。
在草坪上呆了大半天,楼曦才领着两人继续往山上走,越往上走,人就越少,而风景也越美。
慕阳今天的目的是让小翌晨把清风山的花花草草都看个遍,去领略一下大自然的美好!
而且她自己也拿起素描本画了不少的画,当然都是素描,速度和质量也是很好的。
楼曦想,这应该是他第一次这么悠闲自在的爬山。
不用担心什么紧急情况,也不用担心什么任务进程,虽然还是会有突发状况发生,可那些都是小事,微不足道。
三个月前,楼曦觉得自己有个妻子,给家里一个交代,给孩子一个家,这就够了。
三个月后,楼曦觉得自己有慕阳真好,他有家,有妻子,有孩子,有欢笑,有生气,有担忧,有了正常人该有的生活。
平静的生活固然是好的,可要是永远都这么平静下去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毫无生气。
倒不如现在这样,偶尔笑笑,偶尔会担心某个人,偶尔会挂念某个人,这样的生活让楼曦觉得自己是在生活,而不单单是活着。
……
“二哥,你说大哥大嫂现在会在哪个家?”
笑看世间万态,一心只求我道。...
阎王要人三更死,叶神让人死回生!世纪神医叶千璃,一手银针斗阎王,战死神,百战百胜从不失手。一昔穿越,她成了王朝贵女,可惜爹不疼娘不爱,还被表妹下毒...
城墙在现代重新筑起,规划了一个无人区,里面据说都是尸骸白骨,又据说有人曾透过墙壁的缝隙见过模糊的人形。当雨夜清洗着大地,只为了下一个用鲜血淋漓的罪行。相信我,我没有杀人,不要把我送到那里!我爱你,我的爱人,我会从地狱里回来的。...
五年前一份亲子鉴定书,打破了她对孩子仅剩的坚信。从怀孕到孩子出生,她无非是孕上权家继承人的工具,并且...
一跤跌回十六岁,成了恼人小太妹。父亲牺牲,母亲远嫁,她一无所有。不对!她还有很多!她还有面冷心热的兵哥哥,有不离不弃的追求者,还有被关十三年得来的丰富知识储备厉盛维我是你父亲的搭档,你应该叫我叔叔。那春晓就比我大八岁,你好意思占我便宜?厉盛维努力学习当学霸,修身正气俘硬汉。那春晓觉得,她的任务还很艰巨,道路还很漫长ps本文现代架空,切勿对号。...
只想当咸鱼的我为什么会卷进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之中?作者菌给我滚出来!某琴怪我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