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北悦和季南霆的婚礼,在奥地利维也纳举行。
很多人说,女人这一辈子,一定要有一场婚礼,可以让你在以后平淡的生活中,想到这一天便可以露出幸福的微笑。
北悦二十八岁和季南霆恋爱,二十九岁嫁给他,三十三岁这一年,他为她补办一场婚礼,两个人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四岁了。
对于婚礼,家里的男人们都很高兴,从邓老爷子到季董事长到季南霆到团子和元宝,无一不忙上忙下,精心筹划期待着婚礼的到来。
而身为新娘子的北悦,却似乎没什么感觉,结婚前夕还临时因为工作去了趟香港,最后和工作人员直接从香港去的维也纳。
和一般女孩不一样,北悦对婚礼没有太大的憧憬,觉得婚礼吧,办不办其实也没什么差别……
季南霆义正言辞的,“不行!
该有的仪式感还是要有的。”
到维也纳的时候已经是凌晨,所有宾客都已经在酒店入住了,婚礼的流程也已经确认好了,唯独新娘子姗姗来迟。
看着急的团团转的季南霆,北悦觉得十分抱歉,过去亲了他老半天才将人哄好,腻歪了没一会儿就被伍媚拖走了,要给她化妆。
将北悦摁在化妆台前,伍媚就开始数落她。
“你说说,让我说你什么好。
老娘从昨天下午等到现在,等的花儿都谢了。
你让一个国际著名造型师等你这么久,好意思吗?”
北悦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认罪,“是是是,我太不像话了。
回头让南霆给你包个大红包。”
伍媚哼一声,“这还差不多。”
嘴上嫌弃着,手上的动作却没停,化妆做发型,变魔术似的要将北悦打造成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而正主儿,已经开始打瞌睡了。
迷迷瞪瞪被叫醒的时候,北悦睁开朦胧的双眼,就看见穿着黑色小西装的两个儿子,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她,里面仿佛有星星。
“哇,妈咪,你好漂亮啊!”
伍媚给她整理了一下头纱,得意地笑道:“漂亮吧?我给你们妈妈弄的,赞不赞?”
“赞!”
元宝竖起一个大拇指,小嘴可甜了,“干妈最厉害了。”
北悦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眨巴了两下眼睛,“我是花眼了吗,怎么觉得镜子里是一个少女,你把我返老还童了?”
伍媚哈哈一笑,“化了个少女般的桃花妆,结婚嘛,越年轻越漂亮,不然怎么配你们家季总呢。”
北悦对伍媚的化妆技术很满意,觉得此时此刻自己像个新娘子了。
婚礼几乎是季南霆一手包办的,布置现场、校对流程、招待宾客,什么都不用北悦操心,给千千羡慕的,说她简直太有福气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每次看着季总我就在想当初为什么会瞎眼找了陆明寒这货,不温柔也不体贴的,都不晓得他到底有什么好。”
阴差阳错的穿越到异界,不幸的却成为了一座斗兽场最底层的斗士,与野兽搏斗,换取生存的一点点口粮,金手指虽有,无奈,光是启动能源便耗费了一年的时间才完成还好,金手指很给力,厚积薄发,不但能够学习到各种技能,更能让他穿越到前世不同的影视小说位面,虽不能一步登天,却能一点点的积累成为强者的底蕴,为他勾勒出一段精彩纷呈的异界之旅...
2014星创奖传承主题季参赛作品那是一段血泪铸就的历史,那是一曲烈士谱写的赞歌!日寇铁蹄乱,烽火狼烟起!在被鲜血浸透的中华大地上,终有一个又一个炎黄儿女奋身而出,用血肉承载起一个民族不屈的灵魂而不幸重生成一名普通士兵的他,又该何去,何从谨以此文,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感谢腾讯文学书评团提供论坛书评支持...
结婚一年,我在夫家任劳任怨,却终究逃不过被背叛谋杀的命运,是顾北辰救了我。第一次遇见顾北辰,他眼泪的冰冷狠戾以及身上的热度让我终身难忘。第二次遇见顾北辰,他低低浅笑,天之骄子般的成就令我心生敬佩。第三次遇见顾北辰,他静默而立,犹如停尸房外的一道炫目阳光,驱散我心中所有的恐惧顾北辰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迷,我看不透他,他却能一眼看透我内心的彷徨以及我尴尬悲惨的处境。他曾对我说安然,遇见我是你的有幸,因为我能许你一世的安然。然而到最后,所有的誓言终究是一场泡沫。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他是一个很危险的男人。他能轻易的将我救出火坑,可却又能毫不留情的将我推入另一个深渊。爱上他注定万劫不复。我曾认为我这一生的有幸就是遇见顾北辰,可当这有幸犹如轮回般的变为不幸,我又该何去何从...
前世的孤儿,让他渴望家的温暖。而今生作为国民MC刘在石的弟弟,当他拥有了能够掌控一切的资本之后,却只想作为一名普通的搞笑艺人陪伴着一直最爱他的哥哥慢慢的走在综艺的道路之上。以无限挑战为起始,然后经历两天一夜,家族诞生,青春不败,RM等众多综艺...
...
本书讲述,一位高级机甲设计师,重生到45年前,原本想当一次小人物,轻轻松松的找几个漂亮的老婆过完一生.可是现实不允许他这样,星际战争即将爆发,为了保护自己身边的朋友,只能高举拯救世界的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