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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米兰;昆德拉说过,小说和音乐是同质的东西。
我讨厌这个说法,因为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了音乐,就说不出小说该像什么了;但也不能不承认,这种说法有些道理。
小说该写人内在的感觉,这是没有疑问的。
但仅此还不够,还要使这些感觉组成韵律。
音乐有种连贯的、使人神往的东西,小说也该有。
既然难以言状,就叫它韵律好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纪念已故的杜拉斯,谈谈她的小说《情人》,谁知扯得这样远——现在可以进入主题。
我喜欢过不少小说,比方说,乔治;奥威尔的《1984》,还有些别的书。
但这些小说对我的意义都不能和《情人》相比。
《1984》这样的书对我有帮助,是帮我解决人生中的一些疑惑,而《情人》解决的是有关小说自身的疑惑。
这本书的绝顶美好之处在于,它写出一种人生的韵律。
书中的性爱和生活中别的事件,都按一种韵律来组织,使我完全满意了。
就如达;芬奇画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达;芬奇的错;米开朗琪罗雕出了他的杰作,别人不肯看,那是别人的错,不是米开朗琪罗的错。
现代小说有这样的杰作,人若不肯看小说,那是人的错,不是小说的错。
杜拉斯写过《华北情人》后说,我最终还原成小说家了。
这就是说,只有书写文本能使她获得叙事艺术的精髓。
这个结论使我满意,既不羡慕电影的镜头,也不羡慕比尔;盖茨的紧身衣。
本篇最初发表于1996年5月29日《中华读书报》。
发表时题目为“小说和盖茨的紧身衣”
。
《王小波全集》 第二卷关于文体(1)
自从我开始写作,就想找人谈谈文体的问题,但总是找不到。
和不写作的人谈,对方觉得这个题目索然无味;和写作的人谈,又有点谈不开。
既然写作,必有文体,不能光说别人不说自己。
文体之于作者,就如性之于寻常人一样敏感。
把时尚排除在外,在文学以内讨论问题,我认为最好的文体都是翻译家创造出来的。
傅雷先生的文体很好,汝龙先生的文体更好。
查良铮先生的译诗、王道乾先生翻译的小说——这两种文体是我终生学习的榜样。
必须承认,我对文体有特殊的爱好,别人未必和我一样。
但我相信爱好文学的人会同意我这句话:优秀文体的动人之处,在于它对韵律和节奏的控制。
阅读优美的文字会给我带来极大的快感。
好多年以前,我在云南插队,当地的傣族少女身材极好。
看到她们穿着合身的筒裙婀娜多姿地走路,我不知不觉就想跟上去。
阅读带来的快感可以和这种感觉相比。
我开始写作,是因为受了好文章的诱惑——我自己写得怎样,当然要另说。
前辈作家中,有一部分用方言来写作,或者在行文中带出方言的影响来,我叫它方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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