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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林小姐,对于心仪的物件,想要的时候便倾尽力气去争取,舍弃的时候,说不要便毫不回头,显然是千娇百宠长大的。
她才是林家最清傲的存在。
忽而,傅锦朝真真切切明白,为何皇帝会想到赐婚这一招。
正思量着,范彦修拿手在他眼前晃晃,挡住他视线。
傅锦朝侧眸望他,范彦修咧开嘴笑,收回手,取出今日得的一把花签冲他炫耀:“你输了,银子拿来。”
“不急。”
傅锦朝想想,“我记得,你提的赌约,我并未答应。”
言毕,他朝不远处系马的大树走去。
“喂,你这是赖账!”
范彦修大步跟上,强烈抗议,“不急是什么意思?你把话说清楚!”
回城途中,傅锦朝端坐马背上,就着水囊饮了一口。
望着前方官道上陆续回城的马车,他脑中蓦地浮现出林嫣蹴鞠的画面。
他将水囊放回马鞍侧,勒了勒缰绳,状若无意问:“你是怎么认出她是女子的?”
“这有何难?”
范彦修挥挥广袖,慢摇洒金扇,“你日日穿过明月桥,不妨去江边的秦楼楚馆听听曲,打听打听,区明江畔脂粉香里,谁不认得范三公子?”
“女子我见得多了,自然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他下颌略扬起,似乎很为自己的眼光毒辣而骄傲。
脑中细细回想林小姐着男装打扮的模样,傅锦朝仍想不通他是如何一眼辨出的。
慧眼识人自然是一种本事,只是他不觉得有甚值得骄傲,更不屑依言效仿。
范彦修不着调,在江南时,便时常流连秦楼楚馆,被老爷子拿拐杖追着打。
老员外有的是银子,甚至准备拿银子买通所有花楼,不许放范彦修进去。
一通折腾才发现,范彦修去花楼,只为了听楼里好嗓音的姑娘们唱他写的诗文,渐渐也便睁只眼闭只眼了。
来到京城近一载,范彦修也时常往脂粉堆里去,傅锦朝没盯着他,也不曾特意打听,倒是从同僚口中听过范三公子的名号。
范三公子填的词,似乎很受欢迎。
不过,对于傅锦朝而言,他没有闲情逸致去听那些嘤嘤切切的曲调。
不知不觉进了城,将马系在区明江畔,傅锦朝环顾江水两岸的景致,目光落在那明月桥上。
“彦修,终有一日,我要让傅家堂堂正正走过这座明月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