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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第4页)

我只能热情地去认识新社会,认识多少,就歌颂多少;我不应该因我的声音微弱而放弃歌颂。

写不了大部头的小说,我就用几十句快板去歌颂。

以我的小小的才力,我不该幻想一写就写出一鸣惊人的作品来;若因不能一鸣惊人,就连快板也不写,我便完全丧失了文艺生命,变成废物。

我不再想用作品证明我是个了不起的文人,我要证明我是新文艺部队里的一名小兵,虽腿脚不利落,也还咬着牙随着大家往前跑。

慢慢地,我开始写剧本。

《方珍珠》与《龙须沟》的背景都是北京;我是北京人,知道一些北京的事情。

我热爱北京,看见北京人与北京城在解放后的进步与发展,我不能不狂喜,不能不歌颂。

我一向以生在北京自傲,现在我更骄傲了,北京城是毛主席的,北京人与北京城都在毛主席的恩惠中得到翻身与进步,我怎能不写出我的与北京人的对毛主席的感谢呢!

这两个剧本(虽然《龙须沟》里描写了劳动人民)都不是写工农兵的;我还不敢写工农兵,不是不想写,我必须加紧学习,加紧矫正小资产阶级的偏爱与成见,去参加工农兵的斗争生活,以期写出为工农兵服务的作品。

这两个剧本本身也有个共同的缺点,对由旧社会过来的人描写得好,对新社会新生的人物描写得不那么好。

我了解“老”

人,不十分了解新人物。

这是个很大的教训——我虽努力往前跑,可是到底背着包袱太重,跑不快!

新人物已经前进了十里,我才向前挪动了半里!

这也警告了我:要写工农兵非下极大的工夫不可,万不可轻率冒失!

只凭一点表面上的观察便动笔描写他们,一定会歪曲了他们的!

解放前,我的写作方法是自写自改,一切不求人;发表了以后,得到好批评就欢喜,得到坏批评就一笑置之。

我现在的写作方法是:一动手写就准备着修改,决不幻想一挥而就。

初稿不过是“砍个荒子”

,根本不希望它能站得住。

初稿写完,就朗读给文艺团体或临时约集的朋友们听。

大家以为有可取之处,我就去从新另写;大家以为一无可取,就扔掉。

假若是前者,我就那么再写一遍,两遍,到七八遍。

有人说:大家帮忙,我怎能算作自己的作品呢?我说:我和朋友们都不那么小气!

我感谢大家的帮忙,大家也愿意帮忙;文艺团体给我提意见总是经过集体的详密地讨论了的。

敝帚千金,不肯求教人家,不肯更改一字,才正是我以前的坏毛病。

改了七遍八遍之后,假若思想性还不很强,我还是扔掉它。

我不怕白受累,而且也不会白受累——写七八遍就得到七八遍的好处,不必非发表了才算得到好处。

我很后悔,我有时候还是沉不住气,轻易地发表了不很好的东西。

这样,我终年是在拚命地写,发表也好,不发表也好,我要天天摸一摸笔。

这似乎近于自夸了。

可是,为什么在毛主席的光荣里,得到改造自己的机会,得到了新的文艺生命,而不敢骄傲呢?毛主席告诉了我应当写什么,怎么写,和为谁写,我还不感谢么,还不拚命追随么?是的,我知道,我离着一个毛泽东思想的作家还很远很远。

但是,我一定要按着毛主席所指示的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决不停止。

在思想上,生活上,我还有不少的毛病,我要一一的矫正,好减轻负担,向前走得快一些。

解放前我写过的东西,只能当作语文练习;今后我所写的东西,我希望,能成为学习了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后的习作。

只有这样,我才不会叫“老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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