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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哥儿再抬。”
猴哥推着拖布又溜达回来……
“争哥儿,小心迷眼。”
猴哥举着棒子挑蜘蛛网……
“争哥儿,来搭把手。”
猴哥叼着个袋子,手里拿着洗好的窗帘求帮助……
“争哥儿,尝尝这糕点?”
猴哥围着围裙端着盘子蹭过来……
“争哥儿,你瞧瞧这T恤,胳肢窝破那地儿,那俺老孙给你缝好了,你这家里连根针都没有,俺老孙不得不从对门王姨那暂借了一根。”
猴哥顺手把绣花针插脑袋上……
唉,唉,唉,碰到这样的猴子你说什么好呢?
再看看依然家徒四壁,却已经被猴哥收拾妥当,再看不出一点单身汉的狗窝模样的家,就算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打动了,更何况魏争这样根本就没脾气的人呢。
魏争叹了口气,嘎巴嘎巴嘴,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死猴子!”
猴哥转头瞪他一眼,旋即想起自己还在做小伏低,马上又蹿到近前,“争哥儿有啥吩咐?”
一看大圣态度良好,魏争就又有点端不起架子,硬撑着面瘫脸说道:“猴子,明早我要去温州,呆个半个月,你拾掇拾掇看带点啥。
火车票,我是没算你的,你自己坐筋斗云去吧。”
猴哥嘿嘿一笑,“俺老孙明白!
争哥儿,我就捧着这盆儿去得喽。”
魏争一窒,脑海中突然冒出七龙珠里的孙悟空坐着筋斗云捧着盆的形象,脸上就更绷不住了,赶紧虚踹这猴子一脚,“回你那盆里种地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喂,魏争,你不觉得你这约法三章有点撒娇的意味咩?
作为一个腐女,看完《胡佛传》真是兽血沸腾啊!
嗷!
克莱德那我见犹怜的小眼神啊……“接受这个工作我只有一个条件,不管这一天是好是坏,不管我们是否有分歧,我们都要一起吃午饭和晚餐。”
嗷
就是有一个问题,虽然克莱德一看就是小受,可胡佛有异装癖,这攻受关系有点混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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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因为要赶火车,魏争不得不起了早,当然,这个早是相对来说的。
比如猴哥,这回魏争起来的时候,他没有在那里打坐,魏争迷迷糊糊楼上楼下找了他一圈,才猛的一拍脑袋,他现在也是有‘洞府’的人了嘛。
不过看看那盆儿,魏争抬起腿来很是有些犹豫,昨个儿猴哥带他进去的时候是这么直接踩的不?万一把里头的猴哥踩坏了可如何是好?
猴哥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很欣慰,也一定会很暴躁,欣慰于争哥儿睡一觉就忘了生他气这回事了,所谓床头打架床位和,这不是说明他们的关系又亲密了些么?至于暴躁……猴哥说不定会呈莽张飞状:哇呀呀,“争哥儿,你犹豫个甚?不信我老孙手段?”
这个想法有点小真实啊,魏争突然发觉这就是真?猴哥的声音,再左右寻觅一圈,唔,看来人还真就在他脚底下。
于是魏争一闭眼,一使劲……呼,成功着陆。
四下里一望,还别说,一日不见,猴哥把这‘洞府’完善了不少,体积大了一倍不说,还搭了个小茅草棚,也不只是他又从哪捡的垃圾——魏争原本以为猴哥的毫毛什么都能变呢,后来才知道,都是他的念头分化,所以变不了死物,所以也就不能自己变衣服穿……当时魏争心里想啊,这修仙有啥好?吃变不出来,穿变不出来的。
长生神马的,近些年可能还有点意思,再早了也没有电,也没有网,没有工作也没有娱乐,神仙们太可怜了。
再看猴哥,带着个草帽,赤着脚走在田里,和一般老农也没啥区别,只有那一万三千五百斤的金箍棒可怜巴巴的坠在身后,却是被当做了犁,在猴哥身后留下了深深的沟壑。
见魏争进来了,猴哥冲魏争扬扬手,“争哥儿,我把前个儿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