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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第一个条件(第2页)

“这个骨髓,必须要捐!”

如果他不捐骨髓,导致程艳因此丧命,必然影响到李月、李冰岚以及江秀秀心目中的正面形象。

刚刚塑造的大孝子身份轰然崩塌,变为一名自私自利、贪生怕死的小人。

“寿命可以从任务和互动中获得,付出区区一份骨髓,就当做投资李冰岚她们的好感了!”

好感度上升。

意味着“亲密互动”

增加,获得寿命的几率也随之增加!

长远看来。

这一份骨髓捐的不亏,就像犹太商人热心捐钱办公益事业,归根结底是一种营销策略,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赢得消费者的好感。

经过适当的操作后,它所带来的回馈,必定会远高于付出。

况且他有系统傍身,寿命对他而言,更像是货币的一种。

既然能够赚取寿命,那么投资一小部分,也并非就难以接受。

程素留在天海第一军医院,一呆就是大半天的时间。

望了眼外面的天色,已经到了黄昏时分。

“没想到,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

程素洗了把脸,回到半山别墅区,拿出李月给的磁卡刷进门后,便嗅到一股诱人的饭香。

“程少爷,可以用餐了……”

保姆备好精致的饭菜,恭敬的向他问候。

“辛苦了。”

程素不知道保姆的名字,只好笑着向她点点头。

李家作为天海第一豪门,三餐的精致程度不言而喻,满桌子都是山珍海味,令人食指大动。

可是,程素偏偏没有动筷,强行压下分泌的口水。

半个小时后,他忽然抬起头,发现李冰岚迈着大长腿,面色不虞的走进北院。

放下公文包后,李冰岚一眼看到正在吃饭的程素。

程素随即站起身来,主动走过来打招呼。

“李小姐,我等你好久了,要不一起吃饭吧?”

程素代入角色,顺势露出一抹卑微的笑容,演绎着一名舔狗的角色。

等了片刻,不出他所料,李冰岚面沉如水,丝毫没有回应他的意思。

“我帮你盛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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