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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青春岁月(第1页)

一九八八年一月五日

忍住不看一本书,拿起精神来写日记。

过新年回去这几天该有好多东西要记了。

十八岁,对社会充满了信心,热情,天真。

十九岁了,却好象看透了世界人生。

心里更多的是不安于现实生出野心来了。

其实,还有很长的路没走下去,大半的人生都还没经历享受到,就怎么看透了呢?人生未来都还有这么遥远。

1号,一早就和丽梅去逛街。

回时说去照彩照。

中午去大姐家吃饭,晚饭也去吃。

大姐请餐。

和表妹逛街买要买的东西。

走了这么多商店,总算买到了自己喜欢的日记本:一本白色封面的日记本。

可姐姐她们说我买这么多不知干什么?浪费。

我说又不用你给钱,可惜什么?大姐说我要来写日记的。

我还说买录音带不是更浪费钱。

大姐说录音带买回来可以听。

你的日记本买回来还要写,写了才有得看。

她不知道,自我欣赏自己写的日记比欣赏别人写的日记有趣多了。

我太喜欢这本日记本了,直想亲它。

2号,又是一早八点钟,艳芬兴冲冲的来叫我去和溜冰,那里有一个男子在等她。

可惜不能溜,我要她补偿我,她请我吃早餐。

老老少少的去了古佛岩。

回时中午没车走路,回来还不敢对父亲讲。

下午三点多,丽梅和艳芬都来了,三个人很少有在一起的时候,以前在一起老是谈前途,将来,现在前途都几乎决定了,竟又讲起了人生。

人生有时是有意义的,有时又觉得没什么意思。

芬说我们上班的每天返来复去的做着一些枯燥乏味的工作,没有她读书有意思。

而且读书充满了欢乐。

丽梅说她上班也是一样开玩笑也有欢乐。

我呢,我没什么可说的,五山没什么娱乐。

读书只是充实自己和有个文凭。

而对读书不感兴趣的,只是在那里打发时间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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