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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很清楚:我从私塾转入学堂,即编入初小三年级,与莘田同班。
我们的学校是西直门大街路南的两等小学堂。
下午放学后,我们每每一同到小茶馆去听评讲《小五义》或《施公案》。
出钱总是他替我付。
不久,这个小学堂改办女学。
我就转入南草厂的第十四小学。
刘大叔的财产已大半出了手,他是阔大爷,他只懂得花钱,而不知道计算。
人们吃他,他甘心叫他们吃;人们骗他,他付之一笑。
他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卖掉的,也有一部分是被人骗了去的,他不管;他的笑声照旧是洪亮的。
到我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他已一贫如洗,什么财产也没有了,只剩了那个后花园。
不过,在这时候,假若他肯用心思,去调整他的产业,他还能有办法叫自己丰衣足食,因为他的好多财产是被人家骗了去的。
可是,他不肯去请律师。
贫与富在他心中是完全一样的。
假若在这时候,他要是不再随便花钱,他至少可以保住那座花园,和城外的地产。
可是,他好善。
尽管他自己的儿女受着饥寒,尽管他自己受尽折磨,他还是去办贫儿学校、粥厂等等慈善事业。
他忘了自己。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他过往最密。
他办贫儿学校,我去作义务教师。
他施舍粮米,我去帮忙调查及散放。
在我的心里,我很明白:放粮放钱不过只是延长贫民的受苦难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拦住死亡。
但是,看刘大叔那么热心,那么真诚,我就不顾得和他辩论,而只好也出点力了。
即使我和他辩论,我也不会得胜,人情是往往能战败理智的。
(1924年,)刘大叔的儿子死了,而后,他的花园也出了手。
他入庙为僧,夫人与小姐入庵为尼。
由他的性格来说,他似乎势必走入避世学禅的一途。
但是由他的生活习惯上来说,大家总以为他不过能念念经,布施布施僧道而已,而绝对不会受戒出家。
他居然出了家。
在以前,他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
他也嫖也赌。
现在,他每日一餐,入秋还穿着件夏布道袍。
这样苦修,他的脸上还是红红的,笑声还是洪亮的。
对佛学,他有多么深的认识,我不敢说。
我却真知道他是个好和尚,他知道一点便去作一点,能作一点便作一点。
他的学问也许不高,但是他所知道的都能见诸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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