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鹤却像是有些支撑不住,双手和双脚都有些微微地颤抖,全身的衣服也成了乞丐装,东一块西一块的在身上挂着。
露出皮肤的地方可以发现,他的全身的肌肤都变成了鲜红之se,像是新鲜的血液一般,很是恐怖。
不过全身热气腾腾,像是冬天刚才澡堂子里出来,尤其是脸上,看都看不清楚他的脸上神情,犹如大雾笼罩。
这才把他衬托的不再恐怖,而是犹如仙人降临,驾着云彩,全身更是吞云吐雾一般。
“哈哈……过瘾,要不要再来一次!”
三宝控制住声音的波动,声音虽大,但是用肉耳却是听不到的。
“哼,来就来,谁怕你!”
血鹤虽然话是如此,但是三宝可以听得出他的虚弱,元气大耗。
三宝却是运转易筋经迅速的把金钱剑的元气转化成真气,可是他一件没想到的事情却发生了。
他竟然丝毫不能从金钱剑中抽出一丝的元气!
这让他大惊失se,这一个晚上,在金钱剑上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让他觉得脑子都不够用。
晚上他在学校之时,虽然不能运用金钱剑,但是却还可以抽出元气,可是现在连金钱剑内的元气也不能抽动丝毫!
金钱剑内的元气乃是三宝有信心对抗这些人围追的底牌。
它却突然罢工了,这如何不能让三宝大惊。
不过还好的是,现在看来,就算是全身元气也要比血鹤多得多,不知道这是不是和练习金钟罩三大神功还有一年的国术锻炼有关?
还有凌波微步没有罢工,凌波微步有一大特点,就是能够在奔行之中炼化真气,补充元气。
也就是说,他只有不硬对硬的干,直接跑路,还是没问题的。
想到这儿,三宝的心才慢慢的平静下来。
这次太危险了,一直依仗的金钱剑要全面xing的罢工,这让他措手不及。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看着身体慢慢平复下来的血鹤,三宝心中的杀意更为浓烈。
这个家伙,不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很不俗,让他活着,那自己就危险了,尤其是现在金钱剑的罢工,更让他坚定信念。
他再次飞身而起,已经淡化的金se再次涌上他的皮肤,手中的短剑上剑气气势如虹,对着血鹤直奔而去。
血鹤也是如何,有些回复正常肤se的皮肤再次发出血红se。
拳头上的红芒更是发出耀眼的光芒!
在离血鹤有三米之时,三宝把手中的短剑甩出,用真气驾驭它对准血鹤的眼睛扎去。
习惯固定思维,血鹤吓了一跳,本能的一个翻身躲去,短剑从他的面前,经过他的胸膛飞去。
他还暗自庆幸的同时,口中对三宝骂他个底掉,卑鄙无耻,竟然使诈。
不过这也是他临终之言了,三宝在短剑脱手之后,更是加快速度,手中迅速凝聚一团金光包裹着手臂,两掌叠加,正打在了血鹤的头顶之上。
血鹤一声没吭,直接从半空中掉了下去。
三宝紧接着追上还在飞腾的短剑,之后跃下身子,走到马路上,血鹤的旁边。
血鹤现在全身不时的抽动一下,他的脖子已经看不到了,脑袋也只能看到眼睛,鼻子以下都已经不见,却是被三宝把他的头打到了他的胸膛半个。
不得不说,血鹤的生命力顽强,就算如此,他还是几yu站起,不过最终也没能站起来。
双眼之中透着狠毒的凶光,对于三宝使诈的事情不能忘怀。
“对不起,我使诈了!”
三宝看着眼中慢慢失去光彩的他,蹲下身体,轻声说道。
之后抬头,看到东方的红云之中透着一丝丝的金光,叹了一声气,起身离开。
与女总裁新婚之日,他却与别的女人夜醉不归特种兵王焱回归花花都市,第一次求职面试便被女总裁求试婚,本以为可以混吃赚钱当小白脸了,岂料在职场和爱情生活中事件不断,为了美女总裁和各色美女们,他不得不一展身手,开始自己的都市传奇...
萧伶韵这辈子最庆幸的是,上天给了她第二次重生,让她有了从头再来的机会。这一世,她要踹开渣男,揭穿闺蜜继母大人,打倒爱演戏的堂妹。既然你们无情,那就别怪我无义,既然你要嫁给我老爸。那我就要嫁给你干爹,让你叫我干妈!天天膈应你,直到膈应死你!可方韵洁的干爹是什么人呢?那是道上数一数二的豪门大佬,那是黑暗帝国的不朽传奇。铁血无情,心狠手辣,似乎不好勾搭啊o╯□╰o...
半含轻蔑,半含微笑,才能极致娇俏。厨娘难为,且看女主如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将以弱胜强演为绝唱。王府公孙,皇室子嗣,本以为花前月下情意浓,却山雨欲来风满楼,究竟人生棋盘如何布局,且让命运女神为你揭开神秘面纱。能人雅士茫茫,以一技之长,步入淑贤殿堂,才能底气堂堂。...
缺德玩意儿叶云穿越了,而且成了一名小道士!为师绝不能容忍如此邪恶功法涂毒世人!叶云随手便将一本绝世仙法扔进火堆普通的修仙者,能够感觉到气若游丝般的天地元气已是万幸号称万年第一的修仙天才也不过看到一条奔流的元气大河!叶云轻轻一闭眼,他分明感觉到,自身周围元气如同一片浩瀚星河不是什么大家与大神,写不出名著与神作,只是写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已,平平淡淡写书,安安静静码字,只愿用三寸笔锋,打造一场修仙盛宴!(正常情况下中午一更,晚上一更!)...
杨朔铭在林中逃亡时意外遭到雷击,回到了1913年的中国,在从土匪手中救下一名女子时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的眼睛竟然是一台超级电脑在一代高科技军阀的努力下,中华民族全新的高科技历史时代,从此开始!...
司南第一次遇见苏千秋时,他才七岁。他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孩。司南把这想法告诉了母亲,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先是一愣,而后不屑道,人漂不漂亮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们家门当户对。到了高中,班上被孤立的个体并不只有苏千秋,还有坐她后面那是个染着银色头发,穿了耳钉的孤骛少年。他叫楚涵。暮霭沉沉楚天阔的楚,秋水涵空如镜净的涵。若说司南是三月柔软散漫的光,楚涵则是腊月寒冷凌厉的风。高中,大学,工作,十年一路走来,三人的青春就像一曲暧昧婉转的歌,待到散场时分,是青梅竹马的他,还是常在身侧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