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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作者序 热爱人(1)

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常会从父母亲起居室的楼梯顶端,往下偷偷看着他们举行的晚宴。

我看到母亲来来去去张罗着有没有哪个杯子空了。

我还记得那个圆圆胖胖、头秃秃的伯伯,他那洪亮的笑声震得满屋子都是。

还有他那个瘦骨如柴的太太,只要听见老公一开讲那千篇一律的故事时,就要摇头闭眼。

而每当父亲的朋友约翰「一不小心」又伸手去拿他才吞下一大口的冷盘时,爸爸总会开玩笑地戳戳他的胃,咯咯地笑着说:「留点地方放晚餐哟,小子!

」时,我也会自得其乐地笑起来。

我爱死那些周末的夜晚了!

家里充满了起码一打人的笑声耳语──那么地不同,又那么地相同。

当我还只是个孩子时,就已热爱起人了。

二十五年后,我带着一生的经验、纸和一枝笔,紧张地坐在法庭,第一次看着几打的准陪审团团员鱼贯进入法庭。

从他们之中,我必须选出十二位足以决定我客户生死的人来。

剎那间,累积多年观察的经验,似乎都变得微不足道了,因为这次的判断是攸关一个人的生死啊!

此后十五年,我靠着读人吃饭。

我评估过上万名的准陪审团员,评量过成千上万名的证人、律师,甚至法官。

我和「夜袭者」(〃the Night Stalker〃)理查德德德.拉莫若斯(Richard Ramirez)并肩坐了几星期,每天盯着我这辈子所见过最冷漠的双眼。

在「麦克马丁托儿所案」(McMartin Preschool)中,我分担了佩姬.巴克(Peggy Buckey)因孩子被骚扰,该案却以不起诉终结所受到的创痛。

我在「洛尼.金案」的西米谷审判(Rodney King Simi Valley trail)宣判后,惊恐万分地看着暴动在洛城四处蔓延。

在芮琴娜.丹尼案(Reginald Denny)中,我试着去理解为什么四个年轻人会泯灭人性地打死一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并卯足全力去选出能了解这些动机并能宽大包容的陪审团员。

我也竭尽所能地去理解导致约翰.杜邦(John DuPont)射杀奥林匹克摔角选手戴维.舒兹(D###id Schultz)的内在煎熬。

我也忍受了来自全世界的仔细检验而且经常是严厉的批判,只因为我协助选出了最后宣告辛浦森()无罪的陪审团团员。

一路走来算得上是疯狂又刺激,但绝不像某些人想得那么风光。

我常没日没夜的辛苦工作;虽然我在某些不受欢迎的案子中表现令人喝采,但也同时受到另一批人的批判。

我一再地企图解释:「即使是真正公正的陪审团,也不可伤害我绝对信任的美国司法体系」,以及「每个人的自由及性命都不应受到轻忽」等原则──可惜无人当真。

我的生命还是受到威胁,某些人竟然把1992年的洛杉矶暴动怪罪到我头上,只因我所协助选出的陪审团宣告殴打洛尼.金的四位警官无罪开释。

整个过程中,我细看、聆听、竭尽所能用上一切我所受的训练、观察技巧、常识和直觉,去分析穿梭于法庭左右的各色人等。

最主要的是,我学到了──即使我付出惨痛代价只学到一件事,那就是「如何读人」。

从我被选上「梦幻队伍」去担任辛浦森案的顾问起,就有数不清的各路人马透过管道要我写书。

不是要我写我的专业:「读人」,而是要我挖些洛城地方检察官办公室(Los Angeles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的黑幕,或把辛浦森案拿来和我经办过的其它高知名度案子做比较,再不就是(极少见的)关于「梦幻队伍」的八卦内幕。

我对那些揭发内幕的「惊爆档案」根本不感兴趣。

所以一直到我那非常聪明的朋友史宾塞.强森(Spencer Johnson)建议:「要写就写妳最在行的——能改变人们生活的。

」我们这才受到启发开始写《读人》(Reading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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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热爱人(2)

不论你互动的对象是谁?在哪里?或什么时候产生互动的?你的人生质量有很大一部分都取决于你对人所做的判断。

好的读人技巧可以使销售人员卖得更多,顾客变得更会买。

资方挑到更好的员工,准员工也能提高自己找到最好工作的机会。

你会选到更好的朋友、爱侣和伙伴,并且更了解你的家人。

你也会成为更善体人意的朋友,更机警敏锐的竞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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