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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许不会给我什么结果,我也不要结果。
他从不避讳在我面前漾荡他无名指上白金亮的结婚戒指,我看了也没感觉,更不觉得刺眼。
小游骂我自甘堕落,英英说我自暴自弃。
我自己呢?
啊啊,太难回答了。
只是,当人情妇不就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给对方温柔的慰藉与安慰的吗?不必掏心也不必掷情;也不用柴米油盐抹桌子拖地板洗脏衣服臭袜子,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太为难的。
这样真的没什么不好。
我什么都不想不必做,住在李云许为我准备的金屋里,让他将我窝藏。
小游有好几个礼拜不跟我说话,英英倒没说什么,隔两三天就找我喝茶吃饭。
只那一回,她看到我搁在柜子里最底层蒙著尘埃的沈冬青的照片,发花的笑脸收起来,无言地对我摇了摇头。
我的结绳记事,应该也有个尽头了吧。
的确是该收拾的时候了。
我怎么可以住在一个男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肤受他身体的温度,心中却惦记另一个男人?
何况那个男人并不爱我。
完全的不爱我。
从十七岁到二十八岁,我想,我这从一开始的一厢情愿,应该已经够了。
今天开始,我决定不再爱他。
也不再去想他。
十一岁,高小五年级开始,我就收到男生写给我的情书。
不过,古诗旧词背太多,我的性格受到浸染,漾了一种诗词性的不切实际的伤感。
我向往那种“一生的知己”
,折心那种“死生笑阔与子成说”
的凄美浪漫。
因为古诗旧词甚至那篇篇义正理直的古文章里,都没有告诉我们,情到浓时,身体那自然对另一个躯体的反应渴求,只是给我们一种形而上的爱的灵魂。
所以,我向往的,一直是一种精神性的爱恋。
即使是在青春期,对这一切有著憧憬,我心中所想的“一个轻轻的吻”
,便是爱情的极致。
肉体的自然渴求被精神受到的制约浸染所扭曲,我发现我一直染有一种精神性的感情洁癖。
因此,从我十一岁到十七岁,甚至到二十七岁,我从没有和男孩,然后男人正正式式约会过,并且亲吻拥抱过。
当然,和人握握手、亲脸颊,那是有的。
但那是应酬。
那是社交的界限。
我一直不习惯和人有任何身体性的接触。
肉体与心理,一直与人有相当的距离,不喜欢别人接近。
我的身体,一直,是非常处女性的。
我当然不会告任何人,到处去宣传。
只有英英知道我的底细,笑我保守迂腐不正常。
古诗旧词浸染的力量实在太强,一直的,我对感情的欲望一直大于多于对肉体的欲望。
我的爱情观,一直是柏拉图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探索肉体的欲望,一直未曾好奇过情欲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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