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莫远闻言放下筷子,抬起头来看著她颇感兴趣的说道。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地主,女儿貌美如花,名叫芙蓉。
地主心地不好,巧取豪夺,占得家财无数,又借著江水运送木材,可谓财源滚滚啊。
可最大遗憾就是,膝下无儿,只生这一女,故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一心想为芙蓉寻一门好人家。
…………(此处省略若干字,在下面啊。
)
次年,大江两岸生出一种树,11月花开,花色先红而粉,後为白,或为紫,堕入江中,顺流而去,大家都说这是芙蓉的精魂,便将此花名为芙蓉。
花开时节,江中堕满芙蓉,美不胜收。”
凌若夕把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娓娓讲来。
莫远一边认真听著,一边用手指轻刮杯子的外沿。
听完她说的故事後,不由得叹道:“没想到,芙蓉还是株痴情花。”
003 神秘帅哥
“是啊,自古女子多痴情,由来男儿皆薄幸。”
不知怎麽的,凌若夕突然想到了李尚,这句诗词就随口念了出来。
“这样说有失公允了吧。”
莫远闻言挑眉看她,似乎想从她脸上看出些什麽。
凌若夕一愣,随即回过神来,勉强扯了扯嘴角微笑道:“我就是突然想起了这句诗来,随便念著玩的。”
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李尚了,这会儿突然间又想起来他来了?是因为跟宫瑞辰吵架了吗?凌若夕突然烦躁起来,她好怕宫瑞辰最终也会像李尚一样背叛她。
莫远看著她眼中不自觉流露出的哀伤,冲动的张了张嘴想要安慰她,可又觉得自己跟她还没熟悉到可以谈心事的地步,所以勉强忍住开口的冲动,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转移话题道:“对了,我们明天的行程你看过了吗?”
凌若夕听他说起工作,立刻收摄心神,把心中的烦闷统统抛诸脑後点头道:“恩,看过了,这S市的刺绣和绸缎都是极品,如果能够把他们运用到这次的主题中,我相信肯定能大大增色不少。
而且S的风景也非常别致,很有古风……”
接下来两人的话题都围绕著工作展开,一个是可以为了画一张设计稿而废寝忘食的工作狂,一个是一心想在服装设计这个行业闯出一片天而全身心投入的後起之秀,一谈到工作两人仿佛就有谈不完的话题。
两人一直聊到饭店快打烊了才起身各自回房休息。
一回房间凌若夕就拿出手机不死心的再三翻看,可始终没有宫瑞辰的电话,她试了好几试想要打过去,最终都忍住了。
闷哼一声,把自己投进软软的大床里,浑身懒懒的一动都不想动,她发现自己很想念宫瑞辰,似乎只要大脑一停顿下来他的身影就会充塞进来,没了他在身边,让她觉得四周都是冰冷的,连被子都变得不再温暖,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相思嘛。
“啊……”
凌若夕难过的拉过被子,把自己卷成一个麻花,忍不住哀嚎一声,她离开才一天不到就体会到相思之苦。
那这一个月她可怎麽过啊。
而且,两人刚刚才吵了架,她连打主动打电话给他都觉得不好意思,那如果,他一直不打电话过来,那她岂不是连他的声音也听不到了,一想到这凌若夕就觉得好痛苦,早知道这样她就应该忍著不跟他吵架了……
凌若夕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好容易挨到了天蒙蒙亮。
实在是躺不下去了,想著这里景色这麽美,那日出也一定很漂亮的,於是起身到浴室冲了个澡,换了身运动服就出门看日出去了。
出了门她才发现四周都是高楼,似乎看不到什麽,可她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也不知道哪里能看到日出。
不过她比较幸运,刚走了没几步就看见一对老夫妻互相搀扶著朝这边走来,凌若夕赶紧迎了过去,礼貌的向他们问路。
老夫妻一听凌若夕要去看日出,摇头说道:“姑娘你出来晚了,这会再过去估计都看不到什麽了。”
公司盛传,头号大BOSS应隽邦,他从来不传绯闻,不近女色。就连酒桌上的应酬,也从不参加。传来传去,传得最多的,就是头号大boss身有隐疾。阮绵绵相信了这个传闻。于是把一头狼,当成一只羊。咳,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不想的。做人呢,最重要是开心。其实人生还是有很多其它乐趣的。所以你应该振作努力去寻找人生其它的乐趣。大BOSS对阮绵绵说的话,一头雾水你到底想说什么?等到大BOSS弄清楚她所谓的这样的事是什么样的事之后,脸都黑了。然后十分卖力的向她证明,他到底有没有隐疾!求收藏推荐脚印投票各种支持!职场励志文。1V1。绝对的寵文。欢迎跳坑。...
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
随着穿越大军的步伐赶了回时髦。孰料农家小院是非多,还好咱心性坚定,早明确了目标。种种地,挣挣钱,逗逗娃儿,小日子过的不赖。还有一技傍身,掐掐手指头,大人,您近日有大祸上身,可是,您为啥深有同感点着头,并暗示那‘祸’就是我?文案无能,欢迎广大妹子踊跃跳坑。...
融合地球凡人与仙道大能的灵魂,徐枫重生归来,发誓一扫前身因果,再追仙道长生!(一言不合就扮猪吃老虎。)...
虚空之内,九剑浮于空中,光芒闪烁,如龙吟般的鸣叫不断发出乌云之下,一人闭目站立,无数灵魂转动,来自地狱里面的哀嚎茫茫大地,群雄逐鹿,为剑而生,亦为剑而亡。姓氏者白,名为石。却以酿酒之天赋,踏上剑修之路,而后以剑之名,立地成佛。一切精彩,尽在剑佛之中!...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